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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指标计数(土地指标交易)

2023-05-25 03:31分类:帐户交易 阅读: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做入市依据:

1、花生连续合约在上周二完成TD13计数完成,同时在上周三也形成了TD组合13计数的完成,当TD计数完成后,一般会出现短期或者中期拐点,由于花生期货是在日线结构中形成,因此,作为日线级别的调整,首先关注是否有效击穿td支撑位置10484来判断调整的深度,时间上暂时以10天为调整期,如下图1

2.同时我们也关注到,另一个非主流品种,苹果也完成9-13-9的计数,并在9250附近触及TD压力位,从TD分析来看,左侧周期高点已经初步形成,今明两天静待市场。

 

(花生连续日线图)

 

 

苹果连续日线图

 

所有分析均源自于TD周期计数分析,仅供参考,分析交流,不做入市依据。

周五和周六博文认为:由于大盘反弹创新高后在周五收出了一个带缺口的阴线,致使形态非常“别扭”,如果短线不能尽快封闭这个缺口,则甚至有“突破”性缺口的嫌疑。但从浪型看,大盘此处仍有继续向上要求,而且仍具创新高能力;但就力度而言,MACD红柱甚至小于前波表现为动力不足。考虑到这个波段终结于TD卖出结构9,而创业板又先于大盘形成结构,因此市场后市的继续反弹很可能出现于创业板,但确认这个反弹能够进行TD计数的条件是需要创业板有效站稳2315点(大盘需要有效站稳3054点),综合目前情况考虑,本周市场或“先抑后扬”。幅:3057点至2955点。

从上午运行的情况看,受“养老金即将入市,2万亿资金蓄势待发”消息刺激,今日大盘以5点跳空高开。开盘后,大盘略冲高回落在未封闭当日缺口的情况下,由贵金属、军工、有色、煤炭等板块领涨而一路震荡上扬,封闭了上周五留下的向下跳空缺口。盘中主力大单虽仍为净流出,且总体未明显放量,但有效量能明显增强。从早盘给出的信息看,今日大盘平衡偏强,无特殊意外收盘应是阳线;但是,由于市场中的小板股票并未跟随(创业板明显弱于主板),且大盘仍处于TD卖出结构9影响之内,加上日线MACD红柱不涨反缩,因此需要防备今日上涨仅是对应于周五下跌的回抽,大盘直接过“转多线”开始TD计数概率并不大。后市需要观察的重点,是大盘能否上涨创出新高,否则反而需防“M”头形成。至于下午,如果大盘不能增量和主力大单净流出减少,则由于短线回补周五缺口任务实际已经完成,因此也需防日线上影!但在短期回补周五缺口的条件下,大盘总体仍有继续上涨能力,防“M”头和“上影”的意思是大盘再度上涨前应需要有一个适度的回调。

作者 l 陶然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教授

中国过去70年的经济变化,尤其是过去40年的快速成长,无疑是人类经济发展史上最为重大的事件之一。作为占全世界人口近20% 的超大规模国家,中国发展与否、业绩如何、可持续性怎样,对当代全人类的命运,尤其对广大欠发达国家的众多人口能否有效走出贫困,都具有重大意义。更重要的是,在过去 70 年的不同发展阶段中,中国政治和经济系统互动方式的变化带来了前后迥异的经济发展策略,也引发了非比寻常的跌宕起伏。

过去 40 年间,中国逐步跳出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捆绑,从一个绝大部分人只能获得最基本生存资料的贫困国家,变成一个相当比例人口初步达到小康生活水平的中等收入国家,从一个开放程度很低的国家变成全球最大的贸易国、第一大制造业生产国和第二大经济体。面对这沧海桑田的变化,学者,特别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者,应该不断就这些变化给出更通透、更本质的解释。

生活在这个时代,并全面经历、直接见证和亲自体验中国转型发展整个过程的社会科学研究者,肩负着重大责任,具体而言,需要去很好地回答如下问题:

70 年前的中国从哪里出发?

前 30 年的计划经济体制给中国带来了什么?

改革开放为什么在1976年后就可以很快启动?转型发展第一阶段(改革起始到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到底发生了什么?

转型发展第二阶段(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至今),中国经济又出现了哪些重大的结构性变化?

为什么中国的改革开放可以带来持续 40 年的高增长?

为什么经过 40 年的转型发展,改革开放仍然处于进行时?中国经济体制在哪些主要方面还面临重大挑战?

我认为,只有从理论上和实证上回答好这些“实然”问题,才能更扎实地去判断中国未来可能向何处去:是否存在多种不同的发展前景,到底有哪几种不同的可能前景,以及需要做出怎样的努力才能避免出现不利的局面,并最终实现全面转型。

为此,我准备用三部著作尽可能准确回答上述问题,分别是第一部《人地之间:中国增长模式下的城乡土地改革》、第二部《天人之际:关键历史节点下的中国转型模式》和第三部《无食我黍:东亚发展型国家视角下的中国增长模式》。

《人地之间:中国增长模式下的城乡土地改革》

陶然 著

一頁folio 出品

辽宁人民出版社

2023年2月

 

“三部曲”将努力给出中国过去70年转型发展的一个系统性的理论分析框架。这个分析框架的基本立论是,基于国际比较和对中国过去70年不同阶段典型事实的分析,转型发展的“中国模式”不仅存在,而且在不同时期还依次出现了具有前后延续性,但参照系有所改变的多个“中国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就存在一个与苏联计划经济模式有很大相似性,但因资源禀赋不同、政经互动模式有别而又有所不同的“计划经济的中国模式”;而从 20 世纪70 年代末期到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虽然中国面临着和苏联、东欧国家在相应阶段遭遇过的相似挑战,仍然出现了一个转轨路径及增长绩效都呈现重大差别的“经济转型的中国模式”;从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到现在,又逐步演化出了一个与传统“东亚发展型经济体”有诸多相似,但仍存在多方面结构性差别的“经济增长的中国模式”。

基于不同参照系的比较分析,“三部曲”将对中国不同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体系之间的互动展开全方位的分析,建立一个考察政府和企业之间、不同产业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三组关系的整体性理论分析框架,并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出发,研究不同阶段相应“中国模式”产生的背景、运行机制、演化路径和发展绩效,系统评估国家和社会两组力量互动的变化趋势及其对经济增长、收入分配、社会和环境治理等多方面所具有的意义。

要讨论中国的转型发展模式,就不得不涉及国内和国际学术界近年围绕“中国模式”这个概念出现的巨大争议。

无论是学术界、思想界,还是大众媒体,乃至政府部门,对“中国模式”的提法并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甚至对是否存在“中国模式” 都有巨大的争议。支持论者认为,存在一个值得研究也可被其他后发国家借鉴的“中国模式”,并能为现有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提供一种可行的别样发展路径。

从“制度决定经济发展”的立论出发,不少学者开始探寻各种可能引发中国转型期高增长的特殊性制度安排。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文献中充满了对中国特有政治、经济乃至社会体制安排的搜寻。

有学者认为,20 世纪 80 年代的“财政承包制”带来了中国转型早期的高速增长,更有一些学者将此观点扩展到整个改革时期,认为中国过去 40 年一直存在的“分权型经济管理体制”激励了地方政府发展本地经济。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在中国,存在一个以经济增长率为主要指标,自上而下且层层加码的“地方主官考核和提拔体制”。因而,地方官员不仅有财政激励,更有很强的政治激励去推动本地经济增长,中国也因此取得了不同凡响的转型业绩。近年来,这两种观点开始合流,并提出,“政治集权、经济分权”是转型期中国实现高增长的特有制度组合。

与以上支持“中国模式”的观点相反,有不少论者从根本上否定存在任何意义上的“中国模式”。在这些否定者看来,改革时期中国经济之所以取得了较快的增长,恰恰是因为政府和国企不断退出各个领域,市场机制和私营企业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他们倾向于认为,中国的经济崛起,是拥抱市场和全球化的直接结果,中国的改革或许是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市场经济试验。尽管当下西方国家的经济和金融情势黯淡,但不应掩盖这样一个事实,即市场经济的确改变了中国。虽然中国政府确实打造了国家冠军企业,兴建了基础设施,并能在发生自然灾害和出现经济下滑时迅速作出反应,但在许多方面尚需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在相当时间内,仍面临着诸多困境。

他们还提出,如果说中国经济还存在着很多隐患和挑战,恰恰是因为市场机制还在很大程度上被抑制,国有企业仍在一些部门保持主导地位。甚至一些论者还对中国推行的“渐进式改革”本身提出了质疑,认为即使改革在实效层面有所成功,顺利推动全面转型的风险却日益增大。

更有论者认为,中国的治理实践尚不足以称为“模式”,而只能被归纳为一种不断适应社会变化的“反应性理政”,更进一步给出否定“中国模式”存在的几个“标准化”理由,即某个体制要被称为一种“模式”,必须满足如下四个方面的标准:(1)模式应有一种制度化的稳定性;(2)一种模式应跟其他模式不同,具备独特性或差异性;( 3 )模式一旦确立后便能够被他人模仿,即具有“ 扩散性”;(4)模式应不仅被实行主体承认,还应该被他人认可。

首先,中国的治理模式并没有趋于稳定,体制的变化反而是常态,不断有之前备受肯定的政策后来又被否定;其次,迄今为止中国取得的进步,与其说是独特的,不如说是因学习市场化而取得的进步。即使非要说中国模式的特点是由国家主导经济,但也早就有 20 世纪 80 年代“东亚模式”的先例,中国不能算是例外。而且,如果说现代化导向的威权体制是中国模式的特点,则又有新加坡模式的先例,因此也很难说是中国的独创。总之,如果某个模式的特点既不清楚,也不稳定,就更谈不上可以被模仿以及“被他人认可”。

在观察中国的转型发展时,那些同意中国政府在过去 40 年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论者,一般倾向于认为存在“中国模式”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甚至有部分论者认为,“中国模式”可以为他国所借鉴。那些对中国政府在转型发展中的作用评价不高的论者,则倾向于否认存在任何意义上的“中国模式”。因此,关于“中国模式” 的争论多少都存在着以先验价值判断甚至是意识形态站队来决定立场的问题,这都不是学术讨论应该采取的态度。

没有人可以否认中国政府在中国经济改革和经济增长中扮演的重要角色,而且,在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的不同阶段,在国民经济的不同领域,政府的积极和消极作用也是此消彼长。

一味地鼓吹“中国模式”当然也有失客观,这容易使人忽视中国经济、社会乃至国家治理在过去 40 年经历的曲折和低潮,无法清醒地认识经济和社会仍隐含较大风险的客观现实,更会忽视中国制度转型仍在进行时,迄今并没有全面实现的现实。

但是,因为不认可政府在转型发展中发挥的作用就从根本上否认“中国模式”的存在,这在概念和逻辑上都有失严谨。对此, 我们不妨以前述判别某个治理或发展模式是否存在的四个标准来说明。

首先来看“要称为模式,必须有一种制度化的稳定性”的说法。对转型国家而言,它们大都面临着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型和再造,此外还有国家和社会治理等多方面的转型,这当然就很难谈得上“制度化的稳定性”,但也不能就此断言不存在一个转型发展的“中国模式”。

一个更为准确的理解是:在不同的转型经济体中,改革的初始条件、关键历史节点两者之间的互动,以及这些互动所处的国际和国内环境,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共同塑造了各国不同的转型发展路径,并带来了不同的转型发展模式和迥异的发展绩效。因此, 需要研究这些初始条件和关键历史节点如何互动,考察国际、国内环境怎样引发了在关键历史节点上出现的各种冲击,又如何塑造了不同的转型模式和发展绩效,而不应该对“模式”做一个非常机械和静态的定义。

当然,这里并不否认“制度化的稳定性”概念本身的价值,因为它恰恰涉及部分“中国模式”存在论者的一个立论基础,即转型中国存在的一些特殊的,甚至是独有的政治、经济体制是中国转型期业绩突出增长的关键所在。

虽然我支持“中国模式”的提法,还认为不同发展阶段甚至存在参照系有别但前后紧密关联的多个“中国模式”,但反对通过寻找某种特定的、中国独有的制度安排来解释中国的转型发展路径和业绩。实际上,现有文献中较为流行的“经济体制持续分权理论”和“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理论”,都首先假定存在着一个较为稳定的地方财政体制或地方主官考核提拔体制,再因这些特殊的制度安排造就了地方政府(或地方主官)发展经济的强激励和地方经济的持续高增长。

但如果对中国地方财政体制和官员考核体制的历史缘起和运行机制做一些更深入的考察,就不难发现,这些文献讨论的各类特殊制度安排,无论是财政体制(20 世纪 80 年代的“财政承包制”和1994 年之后的“分税制”),还是“地方官员考核体制”(包括地方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考核”和“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责任制考核”),在转型期都是不稳定的,甚至还发生过重大的调整,而且这些特定制度安排的出现及其变化恰恰内生于中国整体转型发展的过程,内生于一些更基本的结构性因素。换句话说,它们都是应该被解释,也完全可以被一些更根本因素解释的现象。但上述理论用这些内生的、不稳定的制度安排来解释中国转型阶段的高增长,自然就很容易出现归因谬误,甚至因果倒置的问题。

更进一步来看,用特殊制度安排解释中国增长的理论基础,是主流经济学的“制度决定发展”理论。但是,对“制度决定发展” 理论的一个更为准确的理解,是更具包容性的制度,尤其是政治制度,有助于国民经济实现长期的繁荣。

但是,“制度决定发展”理论根本没有否认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对一些后发经济体而言,完全可以利用其“后发优势”,在只学习先发国家技术和部分(市场经济)制度的情况下实现短期乃至中期的高增长。这个短期乃至中期的高增长并不依赖某种特定的政治和经济体制安排,尤其是当这些特定的体制安排本身都不稳定的时候,贸然归因可能会漏洞百出。

特别是对中国这个目前只达到了中等收入的转型发展国家,机械地套用“制度决定论”,不仅无法揭示过去 40 余年高增长的关键所在,还会带来对现有模式运作机制及其内在矛盾的错误理解。

显然,转型中的体制不稳定并不成为断言某种特定模式不存在的充分理由,在研究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问题时,尤其如此

如果我们把经济转型比喻为一个从此岸到彼岸的过程,那么从此岸到彼岸完全可能存在多种不同的路径。既然制度变迁的路径受到初始条件和关键历史事件互动的影响,那么不同的互动效果及其后的演化路径就可能对应着不同的转型发展模式。究其本质来看, 主流经济学对“渐进式改革”和“休克疗法”的区分,即使存在一定的争议,但也说明现实中确实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转型发展路径,或者说存在不同的经济转型模式。

当然,可能有人会反驳说,上述说法过于泛化地定义了“模式”,中国和苏联最多可以说存在转型路径的差别,而不应该称之为转型发展的“中国模式”或“苏联模式”。

然而,有价值的社会科学研究,要求我们必须深入理解为什么会出现中苏转型的不同路径。如果首先就否认“转型路径”或“转型模式”,就很容易阻碍对转型国家一般性及特殊性的社会科学研究,更不用说进行系统性的比较分析。换句话说,简单否认无助于提出正确的研究问题,甚至还可能是一种学术研究上的懒惰,很容易造成在转型研究上只看“彼岸”有什么进而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简单化态度,最终阻碍对重大社会经济变迁的深入研究。

更进一步,如果观察 20 世纪末之后中国逐步建立的依赖投资和出口导向的经济增长模式,我们将发现,中国的主要经济体制安排近年来已趋于稳定,甚至在某些方面还出现了固化,进而使进一步市场化转型举步维艰。那么,这种日益成形的经济体制是否可以被称为一种“模式”呢?

再来审视关于“模式”是否存在的第二条判别标准,即某个特定“模式”应该和其他“模式”不同,需要具备独特性或差异性, 而中国的政府对经济的主导,早有 20 世纪 80 年代“东亚发展型国家模式”和现代化导向的“新加坡威权模式”的先例,因此“中国模式”并不存在。

应该追问的是,中国是“东亚发展型国家模式”和“新加坡威权模式”的简单加总吗?且不说“贤能选拔的威权体制”这个说法是否充分刻画了新加坡的国家治理模式,中国的官员选拔体制和新加坡的官员选拔模式是一样的吗?虽然中国政府干预经济的方式和“东亚模式”中的日本、韩国、新加坡的干预方式有一定相似之处,难道不存在几个关键维度上的重大差别吗?

如果对前面两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对最后一个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那么用缺乏独特性和差异性来否定“中国模式”的存在就自然没有说服力。

再来看关于“模式”是否存在的第三条和第四条判别标准,即成为一种“模式”必须能被他国模仿和被别人认可。这显然是把“模式”误解成了“模范”,用价值判断替代了事实判断。

正确的态度是首先把“模式”当成一个中性词,先“实然”地分析特定初始条件和关键历史节点二者间的互动如何诱发了特定的转型路径和发展模式,仔细辨析各种转型路径和发展模式背后的结构性机制和偶然性因素。在没有对重大社会经济现象的产生原因和发展逻辑深入研究之前,就对某种“模式”展开价值判断,或者因为不支持就直接否定其存在,和简单肯定某种模式相比,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在我看来,迄今为止,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界在转型发展研究上的进展仍然非常有限。大部分文献根本没有抓住问题的本质,更没有提出和建立简洁且有足够解释力的分析概念和理论框架。基于扎实的理论构建、实证研究和国际国内的比较分析,对不同参照系下不同阶段的中国转型发展模式进行全面刻画,深入研究各时期相应模式的产生背景和运行机制,厘清不同时期模式前后转换的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逻辑,这些不仅是社会科学研究必须面对的学术挑战,更是中国社会科学工作者应该承担的学术责任。

从这个意义上讲,有关转型发展及其不同模式的学术研究才刚刚起步,研究者不仅需要对既有框架的洞见和谬误在理论、实证层面进行清理和重估,还需要提出正确的研究问题。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重设中国转型发展研究乃至转型发展一般研究的议程。

如果理论本身就是贫困的,而且对本国和他国现实世界的观察严重不足,还受到先验概念和思维框架的约束,我们就很难真正了解真实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发生,因而也就不可能提出重要的研究问题,更不用说在研究基础上预测和提出未来变化的可能方向和解决问题的潜在思路。

我设想的读者,是关心中国转型发展的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研究者,还有城乡发展、土地制度、城市规划及更新领域的相关工作人员。当然,我更期望可以抵达更广泛的读者,也就是关心中国前途的所有人。*

本文摘自《人地之间:中国增长模式下的城乡土地改革》序言,有删节


《人地之间》,中国转型发展三部曲的第一部

既不是推倒重来,也不是无关痛痒的修补,而是希望通过一系列“激励相容”的联动改革,逐步扭转现有土地制度的效率低下和分配不公问题

 

目录

序 言 转型发展的“中国模式”之问

绪 论 中国城乡土地制度的整体挑战

一 矛盾与挑战

二 城乡土地制度改革的进展与局限

三 本书各章主要内容.

第一章 中国增长模式与“土地财政”的兴起

一 两个背景 .

二 两个流行的备择假说

三 驱动中国增长的结构性变化与机制

四 一个系统性分析框架.

五 中国增长模式

第二章 “土地财政”下的策略性出让及多重扭曲

一 “土地财政”模式下的策略性出让

二 过度土地城市化与不完全人口城市化

三 房价泡沫化与地产调控难题

四 “土地金融”和地方债务风险.

第三章 征地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一 进展缓慢的征地制度改革

二 关于征地政策的争议

三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及前景

四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解决方案

五 土地征收与公共利益

第四章 “涨价归公”、公平补偿和征地合法性

一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征地合法性

二 从“留用地安置”迈向“留用物业安置”

三 再论“涨价归公”:土地增值收益的形成和分配

四 中国的实践和改革方向

五 改革思路的一个小结

第五章 传统农区土地改革的局限和进路

一 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

二 农地的确权和抵押困局

三 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困境与改革

四 传统农区土地制度改革的解决方案

第六章 耕地保护和土地指标交易

一 当前耕地保护制度

二 既有耕地保护制度的局限

三 “土地发展权”与“增减挂钩”政策

四 浙江模式

五 土地发展权转移和市场化交易的顶层设计

第七章 产业升级与城市存量低效用地再开发

一 工业用地 :挑战、政策和探索

二 南海实践 :“工改工” +“工改居”

三 基于一个模拟案例的一般化讨论

第八章 城市更新的困局和模式创新

一 反公地困局

二 珠三角“三旧改造”经验考察

三 模式创新 :两个竞争加一个腾挪

四 一个可行性测算

结 语

致 谢


 

作者简介

 

陶然,现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教授,公共政策研究部主任,1993年、1996年先后获兰州大学学士、北京大学理学硕士学位,1997年和2002年分别获得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2003-2007年在英国牛津大学中国研究所进行博士后研究。2003-2008年任中国科学院副研究员、2009年-2021年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2022年开始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任教。

 

陶然教授的研究专注于中国经济转型与发展的多个相关领域,包括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转型与增长的政治经济学逻辑、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和户籍改革、地方治理及公共财政等。陶然教授主持过两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目前正在主持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020年和2021年连续入选全球性信息分析公司爱思唯尔(Elsevier)发布的中国高引用学者(Chinese Highly Cited Researchers)“理论经济学”榜单,并在中国户籍、土地、住房改革等领域发挥了重要的政策影响。

 

陶然教授在国内与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中文社科权威与核心期刊61篇,包括13篇权威社科期刊论文。在英文期刊的论文发表上,迄今为止已发表SSCI 期刊48篇,涵盖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人口学、城市研究不同领域的主流学术期刊,2017年在美国社会学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上发表的论文获美国社会学学会2018年度“集体行动与社会运动”最佳论文奖。陶然教授已经出版三本中文著作,其中中国转型发展三部曲的第一部《人地之间—中国模式下的城乡土地改革》已于2023年2月出版。(据港中大)

各地方要在区域市场一体化进程中积极探索,总结经验,结合本地的体制改革和统一市场建设推进情况,精选改革举措,形成典型案例,打造统一市场建设的工作亮点

各地方要着力破除要素市场分割和多轨运行,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支撑地方产业发展

文 | 刘志成 欧阳慧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有利于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有利于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主动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责使命。各地必须深刻认识到,不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就难以融入新发展格局,不融入新发展格局就无法实现高质量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要进一步凝聚共识,担当作为,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探索有效路径,构建地区经济发展新优势。

地方构建经济发展新优势的必由之路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关键在于推动各地方市场、各专业市场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以深化分工和充分竞争为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规则统一、区域协同,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各地方摒弃各自为政、画地为牢的做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只有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才能使各地区市场以及不同地方各具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市场形成一个有机衔接、相互协同的整体,不断拓展我国市场的广度、宽度和深度,不断巩固和扩展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进一步增强我国经济发展的韧性。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地方构建经济发展新优势的必由之路。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各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一方面,坚持全国一盘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督促检查。尽快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南,及时发布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清单。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各地方市场构成的有机体,解决好妨碍统一市场建设的不当市场干预和不当竞争行为问题,需要地方政府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提升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既要加强对地方的正面引导,积极总结经验,形成正面案例,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又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健全市场机制,服务地方发展,帮助地方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收获改革红利。

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各地重塑区域发展新优势,打造区域发展新动能的历史性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各地方要充分认识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是塑造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必然要求,也是地方重塑区域发展优势、增强区域发展动力的重大机遇。在全球化时代,各地只有在更大范围整合资源,才能在国内的区域竞争和国际竞争中形成优势占据先机。各地要强化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和法治思维,坚持区域协作互利共赢,实现区域间产业协同发展、优势资源共享,切实防止以“内循环”名义搞地区封锁的现象出现。只有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大局中加强区域协作、优化营商环境,才能够在更大范围内畅通要素流动,打造竞争优势,不断增强本地区竞争力和吸引力,更好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发展动能,彰显地方特色。

把握中央精神,加强系统谋划

地方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应把发展的重点从比拼优惠政策补贴力度、搞“政策洼地”向比拼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创“改革高地”转变,这是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的重大变革。

一是准确把握中央文件意图,深刻领会中央政策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纲领性文件,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意见》的理论逻辑、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发展问题,又是改革问题,必须以攻坚克难的精神推动深层次改革。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应以市场经济而不是计划经济的思路推进,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坚持推动制度型开放,不是搞自封闭。

二是坚持高位推动,确保各项具体工作向纵深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中央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社会各界对这项工作高度关注,也充满期待。无论是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工作要求看,还是从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工作需要看,各地都应高度重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坚持高位推动,把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作为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快建立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分工,明确重点任务。重点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市场基础制度落实、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素顺畅流通高效配置、市场监管协同配合统一执法等工作落到实处,为地方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

三是坚持立破结合,在改革创新和完善机制上见真章。当前,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步伐的因素中,既有认识上的不足,也有体制上的障碍,须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市场建设中的难题。在制度上、政策上、思想观念上加强正面引导,加强市场领域的建章立制工作。深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完善政绩评价考核体系;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要素市场的前沿探索和突破;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通过改革逐步铲除市场分割、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滋生的土壤,在统一市场建设中深化分工,找准定位,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四是优先开展区域协作,积极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就地方而言,推进区域一体化也是在为建设统一大市场作贡献。优先推进区域合作,一方面可以提升区域市场一体化水平,区域互联互通水平的提升、区域市场监管的协同、区域要素市场的联接,本身就是对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大贡献;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形成典型示范,及时总结经验并向其他地区复制推广,引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各地方要在区域市场一体化进程中积极探索,总结经验,结合本地的体制改革和统一市场建设推进情况,精选改革举措,形成典型案例,打造统一市场建设的工作亮点。

观众在国家会议中心的中国服务贸易成就展专区内参观(2022年9月1日摄) 李鑫摄/本刊

着重把握六大工作重点

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创新性强的工作,应加强系统谋划,把握工作重点,在建章立制和破除壁垒等各个方面取得实效,推动地方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

一是围绕破除统一市场建设的制度障碍,在制度政策对接上取得新突破。落实好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和信用监管方面的政策。这既是完善市场基础制度的要求,也是地方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产权保护涉及到多部门行政行为,也涉及到具体的产权案件;市场准入和信用监管涉及到具体的行政审批行为和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公平竞争是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各个领域需要保障的一项原则。各地方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加强与中央确定的各项制度政策的对接,并及时开展自查清理,尽快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

二是围绕构建高效联通的市场基础设施,在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国正在加快建设内畅外联的现代流通网络,《意见》对加强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和市场交易平台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各地方要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把握统一大市场建设下基础设施软硬件建设的重大机遇,把握国务院一揽子稳增长稳投资政策带来的新机遇。同时,根据本地工作推进情况和国家的政策导向、投资重点提前谋划加快推进一批投资项目,加强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本地区融入全国基础设施网络。

三是围绕推动产业分工优化,在地区间产业转移协调合作上取得新突破。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之下,我国的产业分工将进一步深化,产业布局将持续调整优化,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也会持续推进。在此过程中,各地方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现状和资源禀赋特征,加强地区间产业转移项目协调合作,推动本地区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发达地区要推动劳动、资源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加快发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产业集群。后发地区积极对接发达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地区间产业有序转移,将为全国产业合理布局、分工深化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围绕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资源要素,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取得新突破。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实现要素统一高效配置作出了部署。各地方要着力破除要素市场分割和多轨运行,促进创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支撑地方产业发展。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参与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在增量和存量建设用地统筹、特定土地指标交易、人口迁移和落户财政配套、地方性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数据要素市场探索等方面加快改革步伐,带动本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是围绕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在市场监管协同联动和创新上取得新突破。统一市场监管是建设统一大市场的重点领域,也是基层工作的重要方面。各地方政府尤其是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应结合地方工作实际,在监管的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等方面有所行动,在统一监管规则、统一监管执法等方面有所作为,通过创新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丰富市场监管工具,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六是围绕以优质制度供给创新招商引资,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新突破。招商引资是地方做大经济规模、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工作抓手,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招商引资取得成效的关键。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各地招商引资政策规范性、竞争公平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提出要依法开展招商引资活动,防止招商引资恶性竞争行为。各地要持续优化招商引资规则与政策,从拼优惠政策转向拼营商环境,不断改进本地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服务和审批效率,降低本地区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提高本地区先进要素吸引力,提升要素综合配置能力,以优质的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吸引更多优质企业投资。 (作者为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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