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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地产股票走势(中航地产股票原名)

2023-04-12 01:22分类:波浪理论 阅读:

中国财富网智讯 05月24日10时22分,华鹏飞(300350)出现异动,股价大跌。截至发稿,该股报价5.59元/股,换手率3.00%,成交额8052.62万,主力净流出1416.22万,振幅6.11%,流通市值26.14亿。

【上涨潜力】

短期上涨概率较高,上涨潜力评分80分

【主力强度】

主力资金

截止发稿,主力资金净流出1416.22万;最近5日,该股主力资金净流出4488.67万。

【行情回测】

涨跌停表现

过去一年,该股有9次涨停,涨停后第二个交易日上涨2次,下跌7次,上涨概率为22.22%;

而过去一年,该股有3次跌停,跌停后第二交易日上涨1次,下跌2次,上涨概率为33.33%。

市场表现

走势弱于大盘,弱于行业。

【价值分析】

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及限制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内、国际货运代理(海运、陆运、空运);装卸、搬运及相关服务;劳务服务(不含限制项目,限制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汽车租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化妆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一级)(集装箱);货物联运及配送;仓储;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

机构评级

最近3个月内,共有0家机构发布评级,整体评级为无评级。

成长分析

2022年一季度营收8233.08万元, 同比增长36.07%,2022年一季度净利81.54万元, 同比增长-99.15%,市盈率8.18。(财富小精灵)

备注:财富小精灵是中国财富网研发的写稿机器人,通过抽取市场数据中的部分内容、指标,快速生成报道。数据来源:股票灯塔APP,数据未经审核,转载或引用请谨慎!

中字头板块,最正宗的6个股票,一共分为上中下三集,每集2个股票

1)中国建筑

公司主营业务房建、基建、地产和设计,我国专业化经营历史最久。市场化经营最早、一体化最高的建筑地产综合企业集团之一,,公司积极布局“一带一路”和PPP项目,覆盖“一带一路”沿线41个国家,跟踪项目近70个。

2)中国电建

在电力投资运营领域方面,公司坚持“控制规模、优化结构、突出效益”原则,进一步调整运营电力结构,加强|||电力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稳步推进以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水电等清洁能源为核心的电力投资业务

中汽股份,中国卫通,中色股份,中化国际,中国出版,中金辐照,中信重工,中信出版,中粮资本,中国东航,中航产融,中国卫星,中公高科,中国海油,中航机电,中复神鹰,中铝国际,中科三环,中视传媒,中国巨石

中远海科,中国核建,中船汉光,中国高科,中钢天源,中国铁建,中直股份,中金公司,中国电研,中国稀土,中国中铁,中粮科工,中天火箭,中交地产,中国海诚,中远海控,中船科技,中国铝业,中兵红箭,中成股份,中工国际,中体产业

中瓷电子,中国电建,中钢国际,中航光电,中国中免,中航高科,中远海能,中航西飞,中航沈飞,中国交建,中远海特,中远海发,中航电子,中盐化工,中航重机,中科曙光,中国长城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徐佳

国企改革又有新动作。招商局集团拟向中航善达(000043.SZ)注入旗下物业资产,意在央企体系内打造专业化物业管理平台。

近日,中航善达披露重组预案。中航善达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招商蛇口、深圳招商地产合计持有的招商物业100%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参考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确定为7.9元/股。

此外,公司股东中航国际控股与招商蛇口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航国际控股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招商蛇口转让其持有的149087820股中航善达股票,转让数量约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22.35%。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但本次交易完成以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预计变更为招商蛇口,实际控制人预计变更为招商局集团,但最终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此次交易意在响应深化国企改革号召,促进国有资产保值。中航善达称,本次交易有助于实现招商局集团主业的做强及航空工业集团主业的聚焦,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同时,本次交易可以实现两大央企集团优质物业管理业务的整合及协同发展,激发中航善达的发展活力,进一步打开物业管理战略业务的未来发展空间,在央企体系内打造专业化物业管理平台,在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全面提升公司在物业管理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和2018年,招商物业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24亿、29.17亿,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747.1万、1.45亿。

截至2018年末,招商物业总资产16.98亿,总负债12.97亿,净资产4.02亿,资产负债率76.36%。

上市公司方面,中航善达原名为中航地产,上市之初为多元化经营企业,后逐步转型为综合性房地产开发企业。2011年8月起,公司剥离酒店经营业务,集中优势资源发展地产开发业务。2016年12月,公司向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转让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资产与负债。

去年5月份,公司正式更名为中航善达,明确物业管理为主业。2018年和2019年第一季度,中航善达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6.56亿、12.45亿,同比增长12.94%、-14.53%;净利润8.57亿、5504.58万,同比增长468.85%、-18.55%。

值得一提的是,中航善达已连续三年扣非净利润亏损。2016年至2018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3.68亿、-3.84亿、-1.5亿,合计亏损9.02亿。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9-148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航国际深圳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担保人”、“招商蛇口”或“公司”)正在推进以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地产”)所持有的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商物业”)100%股权认购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善达”,股票代码SZ.000043,原名“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下称“以招商物业100%股权认购中航善达发行股份”)事宜。中航善达正在办理以招商物业100%股权认购中航善达发行股份事宜所涉的新增股份发行上市工作,中航善达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持有中航善达47.45%的股权,深圳地产持有中航善达3.71%的股权,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中航善达51.16%的股权,为中航善达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下称“被保证人”或“中航国际深圳”)持有中航善达12.97%的股权。

中航善达于2016年3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五年,债券简称“16中航城”,债券代码112339(详见中航善达披露的《2016年公开发行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航国际深圳作为中航善达的控股股东,为“16中航城”公司债券向债券持有人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出具了《担保函》(出具日期为2015年12月15日,下称“《中航国际深圳担保函》”)。截至公告日,“16中航城”公司债券存续金额本金合计约为14.16亿元人民币。

以招商物业100%股权认购中航善达发行股份所涉的中航善达新增股份发行完成后,针对中航国际深圳在“16中航城”债券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公司向中航国际深圳提供反担保,公司2019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向中航国际深圳出具的《担保函》作废。具体如下:若中航善达未能按照约定如期支付“16中航城”债券项下部分或全部利息与本金,或基于《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或《中航国际深圳担保函》其他相关规定,造成中航国际深圳实际承担了担保还款责任,针对中航国际深圳实际还款责任,公司就被中航国际深圳实际还款责任的全部金额承担担保责任,中航国际深圳实际还款责任的最高本金金额为14.16亿元人民币,公司应承担的最高本金金额为14.16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16中航城”债券存续期及到期(2021年3月1日)且最后一笔本息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019年11月22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航国际深圳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保证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2年12月1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908

4、法定代表人:由镭

5、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房地产开发;自有物业租赁。(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招商蛇口不存在关联关系。

8、被保证人的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有影响中航国际深圳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航善达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5年05月29日

3、注册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六楼

4、法定代表人:石正林

5、注册资本:666,961,416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各类投资,开办商场、宾馆服务配套设施(具体项目另发执照);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有物业管理、经营、举办各种产品展销、开展科技交流活动、举办科技学术交流会议;劳务派遣;房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7、中航善达的财务信息:

8、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标的

中航善达未能依据《募集说明书》或《上市公告书》约定按期支付“16中航城”债券项下部分或全部利息与本金,或基于《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或《深圳公司担保函》其他相关规定,造成被保证人实际承担了担保还款责任(下称“被保证人实际还款责任”)。公司应当就被保证人实际还款责任的全部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的被保证人实际还款责任范围

担保的被保证人实际还款责任的最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4.16亿元。

担保的被保证人实际还款责任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被保证人为中航善达承担担保责任而可能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各项费用)。

(三)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16中航城”债券存续期及到期(2021年3月1日)且最后一笔本息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担保函的效力

担保函自公司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且中航善达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新增股份的发行工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信息变更登记为准)之日起生效。

以下两项要件之一具备之日,该担保函的效力终止:(1)被保证人就该担保函担保范围内的应获款项全额受偿之日(以最后一笔被保证人实际承担还款责任的款项获得受偿之日为准);(2)依据《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及《中航国际深圳担保函》其他相关规定,被保证人不再承担中航善达“16中航城”债券项下的任何担保责任之日。

(五)其他事项

担保函生效之日起,公司2019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向中航国际深圳出具的《担保函》作废。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成为中航善达的控股股东后,针对中航善达发行的“16中航城”公司债券项下的担保责任向中航国际深圳提供反担保,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有利于促进中航善达的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调查并了解了被保证人和中航善达的经营和资信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反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271.5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5.78%,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1、招商蛇口出具的担保函;

2、中航善达与中航国际深圳关于中航善达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担保协议书;

3、中航国际深圳出具的担保函;

4、中航国际深圳关于为中航善达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19-14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11月22日会议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晔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向中航国际深圳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今日披露的《关于向中航国际深圳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三、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今日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附件:刘晔先生简历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刘晔:男,47岁。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现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历任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本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刘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刘晔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相关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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