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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折算是好是坏(基金折算基准日)

2023-04-27 02:29分类:短线技巧 阅读:

8月26日三大指数大幅调整,但是对于白酒来说从白天的估值来看还是比较抗跌的,跌幅在0.5%之内,可是在晚上收益更新后我发现原本不到2000元的白酒基金却一下子减少了640多,收益率从50%多降低到只有5%,当时有些懵,仔细一看才知道原来是遇到了基金折算,那么为什么基金要进行折算?基金折算是好是坏呢?

 

 

我们看招商中证白酒的基金合同中显示,当招商中证白酒指数分级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元时会触发折算条件,此基金将进行份额折算,基金净值将从1.5元调整为1元,基金份额数将增加,但是总市值是不变的。这次社算的时间为8月25日至27日,在这期间将停止申购赎回等业务。

 

 

对于不知晓情况的人昨晚更新之后确实会被吓一跳,我的1900多元,左右就显示亏损640多,但是现在收益已经恢复正常了,昨日白酒基金只是下跌了0.24%,收益减少了4.6元,相对其他基金来说还是比较抗跌的。

 

 

并非只有上涨基金才会折算,涨得快和跌得惨都会触发基金不定期折算,折算对于投资者来说并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投资者总的资金量是会增加或减少的,只不过人们更习惯于购买净值较低的基金,降低净值可以降低投资者对价格的敏感性,从而有利于基金持续销售。

好了,以上就是个人对于基金折算的理解,如果大家认为有用的话还望点赞+关注,不胜感激!

基金公司经常会公告旗下某只基金分红,对于一些接触基金时间不太久、没有经历过基金分红的基金小白们来说,一听“分红”,第一感觉就是基金赚钱了,自己兜里的钱又要变多了。于是开始美滋滋的等分红,可最后等来的却是基金净值的“暴跌”,顿时满头问号,不由得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基金分红,这钱怎么还能越分越少啊?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基金分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1、什么是基金分红?

首先,我们需要先区分一组概念——股票分红和基金分红。

股票分红,是将公司经营获得的利润用现金股利、股票股利的形式向股东派发,是一份额外的收入;

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或折算成基金份额(也就是再投资)的形式派发给投资人,基金的收益是体现在基金净值里的,分红的钱实际上就是基金净值的一部分。

也就是说,基金分红和股票分红是不一样的,它并不会增加持有者的资产,因为基金分红分的并不是额外的收益,也就是为什么分红之后基金净值会下降。

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老王手里现在持有一只净值为1.1元的基金1000份,此时老王手里持有的总基金资产为1.1*1000=1100元。

最近基金公司公告,老王的这只基金要开始分红了,每份额分红0.1元,那么老王就能得到0.1*1000=100元的分红。由于基金的分红是基金净值的一部分,那么分红后,基金净值必然会下降,老王现在手里的这只基金的净值就变成了1.1-0.1=1.0元,现在老王持有的基金价值为1.0*1000=1000元。

分红之后,老王手里的基金虽然看起来是“缩水”了,但实际上,现在持有的基金价值1000元加上分红所得的100元,总资产与分红之前一样多,并没有变。

所以,基金分红之后,看到持有的基金份额暴跌时,不必慌张,只是将你左口袋里的钱挪到了右口袋里了而已。我们并不会“赚”基金分红的钱,也就没必要在基金分红之前买进,分红之后卖出,只为赚一笔分红的钱了,这样反而还会徒增一笔申购费。

2、基金为什么要分红?

既然基金分红也不会增加投资者的收益,那为什么还要分红呢?

比如对于股票型基金,经历了一波大涨之后,基金经理预感可能要跌,或者是目前的行情不甚明朗,可能存在较大风险等等原因,基金经理会想要减仓。但是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股票型基金的股票仓位必须在80%以上,这怎么办?对于这种情况,就可以选择分红,这样就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股票仓位。

基金想要分红,必须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能进行收益分配。

总体来说,基金起码要是赚钱了,才有资格分红。也就是说,能够持续分红的基金,业绩是相对较好且相对稳定的。对于基金公司来说,旗下基金能分红,总是增加口碑的一种正面方式。

3、基金有哪些分红方式?

基金的分红方式是可以选择的,基本上有两种方式: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

现金分红,就是把基金净值中的一部分收益变成现金发放给投资者;

红利再投资就是把分红的部分按照当天基金的价格,换算成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对于投资者来说,想要将受益落袋为安,就可以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如果认为这只基金还有投资价值,先要进行长期投资,那就可以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方式,毕竟通过红利再投资,分红这部分现金就可以“无缝”转为基金份额,不需要再缴纳申购费了。

根据《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20年7月7日为折算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现对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以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作为折算基准日,若距离上一次基金份额折算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折算。据此,本基金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20年7月7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A类份额(即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证券A”,场内代码502011)、基础份额(即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份额,场内简称“证券分级”,场内代码502010,包括场外份额、场内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A类份额和基础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A类份额和B类份额(即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证券B”,场内代码502012)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在折算时,A类份额的累计约定应得收益,即A类份额每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A类份额持有人。

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基础份额将按1份A类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其中,持有场外基础份额的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基础份额的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各类份额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A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前后A类份额的份额数量不变,即

其中:

(二)B类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三)基础份额

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如下公式计算:

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基础份额的数量为:

定期份额折算后,基础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础份额的总份额数量 = 定期份额折算前基础份额的份额数量 + 基础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基础份额的份额数量

即:

其中:

场外基础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场内基础份额、A类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基础份额数保留到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如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有变化,以其最新规定为准。

(四)举例

假设在本基金成立后某个运作周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当天折算前基金资产净值为14,950,000,000元。当天场外基础份额、场内基础份额、A类份额、B类份额的份额数分别为50亿份、20亿份、30亿份、30亿份。定期份额折算前,每份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1.0700元,且未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1)定期份额折算的对象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A类份额和基础份额,即分别为30亿份和70 亿份。

(2) A类份额

= 14,950,000,000/13,000,000,000 -(1.0700-1.0000)/ 2

= 1.1150(元)

= 3,000,000,000×[ (1.0700-1.0000)/ 1.1150 ]

= 188,340,000(份)

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础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因此,A类份额持有人新增场内基础份额合计为188,340,000份;折算完成后A类份额仍为30亿份。

(3)基础份额

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按如下方式计算:

= 5,000,000,000.00×[ (1.0700-1.0000)/(2×1.1150) ]

= 156,950,000.00(份)

即场外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为156,950,000.00份。

定期份额折算后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 新增场外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 5,000,000,000.00+156,950,000.00

= 5,156,950,000.00(份)

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按相同公式计算:

= 2,000,000,000×[ (1.070-1.0000)/(2×1.1150) ]

= 62,780,000(份)

即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为62,780,000份。

定期份额折算后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份额数

= 2,000,000,000+62,780,000

= 2,062,780,000(份)

在实施定期份额折算时,A类份额与基础份额折算的具体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折算结果公告为准。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20年7月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转换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A类份额、B类份额及场内基础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A类份额与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以及用于计算基础份额、A类份额新增份额的份额折算比例。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20年7月8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转换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A类份额及场内基础份额全天停牌,B类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20年7月9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一般情况下,A类份额及场内基础份额将于该日开市起复牌。自该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场内转场外))、转换及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根据相关公告,本基金基础份额仍暂停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100元。

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告,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重要提示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2020年7月9日即时行情显示的A类份额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20年7月8日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A类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且折算前的收盘价在扣除上一运作周年约定收益后,与A类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故2020年7月9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2020年7月9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场内基础份额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20年7月8日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场内基础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且折算前的收盘价与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故2020年7月9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基金A类份额上一运作周年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A类份额的持有人,而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A类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四)A类份额和场内基础份额经折算产生的新增场内基础份额数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加总后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按各个场内份额持有人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持有较少A类份额数或场内基础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可能性。

(五)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A类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基础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A类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基础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或者选择在二级市场卖出。

(六)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即2020年12月31日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七)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根据《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长盛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9年11月29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基金合同生效不足六个月的除外)11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本次定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为2019年11月29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对象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长盛上证50份额(即基础份额,包括场外份额和场内份额,场内简称“上50分级”,场内代码:502040)、长盛上证50A份额(即A类份额,场内简称“上50A”,场内代码:502041)。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基金的折算:基础份额和A类份额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份额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对于A类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每两份基础份额将按一份A 类份额获得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场内基础份额持有人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场外基础份额持有人折算后获得新增场外基础份额。

折算后A类份额和长盛上证50B份额(即B类份额,场内简称“上50B”,场内代码:502042)的比例仍为1:1, A类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元。

1)A类份额

2)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3)基础份额

定期折算后基础份额的份额数=原基础份额持有人定期折算后持有的基础份额数+ A类份额折算后新增的基础份额数

基础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计入基金财产;场内的基础份额、A类份额折算成的新增基础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9年11月29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赎回、转换、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及配对转换业务;场内基础份额、A类份额和B类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础份额净值、A类份额和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并进行基金份额折算。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9年12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场内基础份额和A类份额暂停交易,B类份额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9年12月3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一般情况下,场内基础份额和A类份额将于该日开市起复牌,B类份额正常交易。自该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赎回、转换、转托管(除场外转场内)、配对转换、场外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上述安排如有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发布公告,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2019年12月3日A类份额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9年12月2日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A类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A类份额折算前(2019年11月29日)的收盘价扣除约定应得收益后与2019年12月3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A类份额2019年12月3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2019年12月3日场内基础份额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9年12月2日场内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场内基础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且场内基础份额折算前(2019年11月29日)的收盘价与2019年12月3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场内基础份额2019年12月3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基础份额、A类份额折算成的新增场内基础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额,按照投资者零碎份额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份额数量相同的,则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份,直至完成全部折算。因此,折算前持有较少场内基础份额或A类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可能性。

4、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将折算为场内基础份额分配给 A 类份额的持有人,而基础份额为跟踪上证50指数的基金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A类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5、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基础份额或A类份额,在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基础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基础份额或A类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基础份额卖出或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6、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公司于2019年3月9日发布公告,自2019年3月11日起,暂停本基金场内大额申购,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并暂停本基金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于2019年6月12日发布公告,自2019年6月14日起暂停本基金场内申购业务;于2019年7月17日发布公告,自2019年7月17日起暂停本基金场外大额申购,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0元,具体详见相关公告。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

https://www.haobaiy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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