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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针炒股软件免费版(炒股软件免费版)

2023-11-02 22:48分类:看盘技巧 阅读: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刘泽晶,罗惠洲近期对指南针进行研究并发布了研究报告《麦高证券已回正轨,双轮驱动爆发在即》,本报告对指南针给出买入评级,当前股价为51.0元。

指南针(300803)

事件概述

2023 年 4 月 24 日晚, 公司发布 2022 年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2.5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3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2.06%。 2023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38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0.57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78.49%。

2022 年业绩高增长, 互联网金融服务收入弹性尽显。

根据公司公告, 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2.5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4.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3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2.06%。

分行业来看,互联网金融服务实现营业总收入 12.30,同比增长 31.90%。 根据公司公告,公司增加研发投入,产品升级迭代, 2022 年上半年推出了两款新的高端产品(全赢决策系统私享家手机版、全赢决策系统智能阿尔法版),更好地提升了用户体验; 同时, 公司持续加大品牌推广力度,新增注册用户和付费用户都有稳步增长,经营业绩实现较快增长,整体呈现逐年增长态势; 此外,过去两三年资本市场的繁荣也为 2022 年业绩增长奠定了市场基础。

2023 年一季度,公司基于全年工作整体优化调度考虑,仅主要开展了全赢系列私享家版软件产品营销,并未同期营销上年同期的全赢决策智能阿尔法版产品(该产品拟安排在今年下半年择期启动),受此业务安排影响,报告期内经营性现金流、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不具可比性,同比大幅减少。

我们认为, 在 2022 年资本市场波动较大的背景下,公司获此业绩实属不易,体现公司长期深耕金融服务业所积累的客户资源、流量入口优势及营销优势。同时, 2022 年,公司收购麦高证券落地,业务整合有序推进,搭建起双主业发展雏形,为公司后续增长打下坚实基础。 由于产品推广节奏原因, 23Q1 业绩短期承压,不具有代表性。

互联网金融服务与证券业务双轮渠道,协同效应已见成效。

根据公司公告, 2022 年三季度公司开始在指南针股票 APP 内提供麦高证券开户入口,实验性启动了指南针客户引流的工作,如期取得初步成效,积累了相关数据,为公司后续客户引流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公司公告, 21Q4/22Q4/23Q1“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 5.95/11.64/23.69 亿元, 22Q4相比 21Q4 增长 95.66%, 23Q1 相比 22Q4 增长 103.54%,彰显公司引流工作成果显著。我们认为, 公司收购麦高证券后持续加大人员建设和 IT 等投入,加强互联网金融服务与证券业务的协同,着手恢复麦高证券各条线业务(第一阶段以经纪业务为主),目前成果显著,随着协同深入,爆发式高增长可期。

投资建议

根据公司年报数据,我们下调公司 23-24 年营收 24.6/33.1 亿元的预测,新增 25 年营收预测,至 23-25 年营收预测 19.36/25.67/31.75 亿元;下调 23-24 年每股收益(EPS) 1.42/2.1 元的预测,新增 25 年每股收益(EPS)预测,至 23-25 年分别为 1.15/1.71/2.23 元,对应 2023 年 4 月24 日 50.46 元/股收盘价, PE 分别为 44.0/29.5/22.6 倍,维持公司“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

1)中高端产品推广不及预期风险; 2)新产品新功能研发不及预期风险; 3)行业竞争加剧导致市场份额下滑风险; 4)定增落地存在不确定性。

证券之星数据中心根据近三年发布的研报数据计算,中金公司樊优研究员团队对该股研究较为深入,近三年预测准确度均值为72.19%,其预测2023年度归属净利润为盈利5.03亿,根据现价换算的预测PE为41.13。

最新盈利预测明细如下: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9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8家,增持评级1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75.9。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指南针(300803)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财务相对健康,须关注的财务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利润率近3年增幅。该股好公司指标4星,好价格指标1.5星,综合指标2.5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最高5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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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快牛”还是“慢牛”,投资者都想在股市大涨时赚上一笔。于是,有人动起了借钱炒股、投资理财的心思,市面上众多“配资”机构也逐渐浮现,“免费开户”“借一翻十”“新客免息”等多重诱惑摆在投资者面前。

那么,这种做法是否合法?会不会存在法律风险?今天,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陈实、韩悦蕊两位法官以案说法,谈谈有关“配资”法律问题。

一、什么是配资?配资合法吗?

“配资”其实是一种融资活动,是指在金融市场中,资金融出方将自有资金或融入的资金出借给资金融入方,赚取利息收入的行为。此种交易一般伴有保证金、强制平仓约定,用以保障配资方的权益。

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融资融券只能由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主体进行,且除证券公司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业务。从这个角度讲,融资融券属于特许经营范畴。

既然属于特许经营,如果一些不具有资质的人或机构从事了融资融券交易,会是什么结果呢?

法官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违反特许经营签订的合同无效,所以法律层面就会直接对合同的效力予以否定。

由此,也就有了“场内”与“场外”之分。场内配资是指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正式批准的机构,以合规的程序、加合理的杠杆配资,是监管范围之内的配资,完全合法;相反,场外配资是指利用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融资业务平台甚至直接在线下从事配资的行为,是在监管范围之外的配资,不具有合法性。

二、场外配资都有啥样的?

据介绍,场外配资以是否依托线上计算机系统作为区分标准,往往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模式:

其一是线上信托或P2P型场外配资。这种配资模式一般是一些P2P公司或者私募类配资公司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将配资方、融资方、券商三方连接起来,连接的媒介就是搭建在游离在监管之外的配资平台。配资方的主要手段就是利用计算机软件系统,一般是恒生HOMS、上海铭创、同花顺或类似系统,与一些信托计划对接,将自己的资金或者以较低成本融入的资金出借给用资人,配资方从而获得利息收入。这种模式是最为典型的场外配资方式,是有关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

李某与某投资公司签订融资合同,约定某投资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款项,用于炒股,期限1个月,同时为李某提供HOMS平台炒股分账户,某投资公司将该账户与某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中的交易系统对接。李某向账户内缴纳50万元保证金,向某投资公司按期交纳账户管理费、交易手续费。当账户内款项数额低于保证金数额50万时,李某应追加保证金,且在账户内款项数额低于保证金数额的60%时,某投资公司有权强行平仓并通知李某补足保证金。后股票亏损被强制平仓,李某追加30万元保证金,后继续亏损,最终,李某损失合计达到50余万元。

法官说,此案涉交易模式即为典型的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将融资方、配资方、券商相联系的配资模式。本案中,融资合同对于借用账户、利用计算机系统操作、对接信托公司、强制平仓、让与担保等均进行了详细约定,为典型的配资情形。但是,该投资公司不具备融资融券资质,所以融资合同因不符合特许经营要求而无效。

其二是线下借钱炒股型场外配资。这种模式与第一种模式的主要差别为是否利用了线上平台进行操作。交易方直接在线下签订合同,约定配资方将账户出借给融资方使用,融资方保留有购买股票的指令权,在这种合同中,配资方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会约定融资方向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而且在达到一定条件时配资方可以强制平仓。由于不利用线上操作系统,留下的“痕迹”不明显,所以这种配资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张某与李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提供100万元借款支付至以张某名义开立的某券商账户,年息24%,并聘请李某作为投资顾问,李某向账户中汇款20万元作为保证金,账户内全部资金用于炒股,由李某进行炒股操作,但在账户内资金低于全部款项的80%时,张某有权强制平仓。后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出现平仓情形。现张某诉请主张李某向其支付约定的24%年息。

法官说,案涉交易模式为典型线下借钱炒股型场外配资,由于当前对于线上场外配资打击力度较大,逐渐出现线下场外配资情形,配资主体并不局限于公司,涉自然人之间配资的案件数量越来愈多。此种配资虽未利用线上计算机系统,但不能否认其场外配资的性质。场外配资的监管重点在于“场外”,对于不符合监管规范的非场内配资,一般均为场外配资,至于配资手段、配资主体,并非决定是否认定为场外配资的关键因素。

本案中,张某与李某签订的借款合同所涉及的内容并非单纯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亦存在让与担保法律关系,为“借贷+让与担保”双重关系,所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借款,实质上就是场外配资合同。张某以借款法律关系起诉,主张李某依据借款合同向其支付约定利息,但是,李某作为自然人,当然不具备融资融券资质,所以合同无效,关于利息的约定亦无效。

三、如何避免掉入配资的坑?

法官表示,首先要核实主体资质。网络上各种配资主体宣传铺天盖地,线下还有各种熟人之间介绍炒股签订理财合同。在进行交易之前,特别在将款项汇入对方账户之前,建议要核实主体资质,看其营业范围中是否包含从事融资融券业务。

其次要识别交易风险。规范的股票配资仅将杠杆限定于一倍范围之内,但投资者为了获得巨额收益,往往会追求多倍杠杆,有的配资机构抓住投资者这一心理,甚至打出“十倍杠杆”的噱头。但多倍杠杆不仅不合规,而且隐藏着多倍风险。

再次要诉讼保障权益。投资者一旦遇到不良机构,被强制平仓后账户被冻结,保证金被没收,投入的本金无法收回,此时就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提起或参加诉讼,或积极举报线索,保障自身权益。

法官提醒,场外“借钱炒股”游离于监管的灰色地带,“以小撬大”的行为虽然可能带来巨额收益,但也面临巨大风险。一旦合同性质被认定为场外配资,即为无效,配资方、融资方均可能无法实现预期。炒股有风险,配资需谨慎。(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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