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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敞口头寸(敞口头寸总量)

2023-04-17 12:34分类:K线图 阅读:

人民币汇率下半年以来大幅升值,对于部分企业而言,建立中性套保的意识刻不容缓。

11月30日,美元指数已从3月的近104最高位跌至91.677,创下近两年半新低。截至12月1日17:00左右,美元指数进一步下行,报91.66附近。受此影响,当日16:30,在岸人民币对美元收报6.5707,较上一交易日涨120个基点。

回顾今年以来人民币汇率走势,对美元最高点为7.1778,最低点则是6.5406,半年内升值近9%,也创造了罕见的波动率。11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王春英表示,目前我国企业在汇率上避险保值的意识亟待加强,建议企业经营聚焦主业,财务管理坚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以适应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市场环境。

未来人民币汇率波动将如何变化?中国企业怎样实现央行呼吁的“中性套保”?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杨京对第一财经表示,人民币波动率将不断扩大,弱美元等因素也将支撑人民币对美元继续升值,但企业显然不应去单边博弈汇率趋势,而要根据实际情况从多方面采取有纪律性的中性套保操作。

取消逆周期措施的实际影响小

10月初,人民币对美元迅速涨破6.8,央行先后取消远期购汇风险准备金(下称“远购准备金”)、暂停逆周期因子,近期人民币完全处于试验“自由浮动”的状态,但似乎这些逆周期措施的取消完全无碍人民币升值,这令市场大感意外。

杨京认为,原因在于,逆周期措施的取消只是影响短期交易情绪,对中长期交易行为的影响很小。例如,远购准备金的取消降低了企业人民币远期购汇的成本,但在升值趋势下,并未撬动远期购汇交易量的大幅增加。

“这种情况也不意外,因为境内银行间市场的美元利率持续走低,使远购准备金的成本已大幅下降,从年初的近300点回落至9月底的近80点。所以,10月远购准备金的取消并未给远期购汇的客户带来很明显的边际效益递增。” 他解释称。此外,自8月以来,逆周期因子的调节幅度已经很小。

与此同时,境内企业的远期购汇还是来源于真实的现金流及外汇敞口套保需求,企业并不会为风险准备金的存在就不去做套保了。不少企业积极利用人民币期权产品(只收10%的外汇风险准备金)或离岸人民币市场进行套保,以享受远购价格在跨产品及跨市场的比较优势。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境外设立离岸资金中心,中国香港和新加坡成为首选。

杨京称,比起在岸市场,离岸市场在套保交易文件审核方面更加简单、期权产品更加丰富、交易设计更加灵活,时而也会出现更加优越的套保价格。例如,若企业要在今年9月做3个月美元对人民币的远期购汇,当时在岸的远购准备金成本约为80点,而美元/在岸人民币的掉期点比美元/离岸人民币的掉期点平均高30点,也就是说,离岸套保的整体成本比起在岸可节省近110点。上半年时,更最多可省近200点。

人民币波动将比肩G7货币

另一个关键的趋势是,人民币波动率将不断扩大。近几年,央行多次提及“人民币汇率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双向浮动,弹性增强”,对企业来说,这也意味着“押方向”非明智之举。

杨京对记者称,人民币对美元半年内的升幅一度逼近9%,“但这种波动率非常正常,与2016年以来的年度最大波动率相吻合,该波动率在2018年甚至接近12%。”有机构预计,人民币波动率将在明年达到13%,即对美元汇率在6~6.8的区间。

年内至今,美元指数、欧元和日元的波动率分别为11%、13%、10%。可见,人民币的波动幅度已与G7货币非常接近。“这种波动高低区间的不断扩大,既反映了人民币与G7货币日益增强的相关性,也反映了中国监管机构在推动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方面富有成效。”杨京称。

展望2021年,渣打仍维持弱美元的观点,主因是美国双赤字扩大、实际收益率低(10年期美债收益率与通胀预期的差值)、美元估值高,加之大选后风险溢价下降,以及疫苗生产的积极进展带来全球经济增长及贸易前景改善,推动从美国到世界其他地方的资本配置。即使中美利差有短期见顶回落的风险,但人民币对美元仍将升值,直至利差显著收窄。境外投资者有望在2021年加速对中国境内证券的投资。2020年初以来,外资流入中国债市的规模已达77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86%,预计2021年将突破1万亿元人民币。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应该去单边博弈汇率趋势。交易员也提及,“如果疫苗前景出现波折、地缘政治风险再起,美元难道不可能再涨一涨吗?如果明年美国经济复苏,中国经济回归常态,在增速差缩小的背景下,如果人民币涨得太快,也有可能出现较快回落。”

四方面入手实现“中性套保”

面对人民币升值和波动率扩大带来的汇率风险,不少中国企业却仍对“中性套保”的概念一知半解,第一财经日前也报道,不乏外贸企业近期出现紧急结汇的情况。

杨京对记者称,“中性”主要体现在外汇业务决策和执行的三个方面——在业务决策中,对汇率走势不要一味地看多或看空,或追求对某具体点位作出准确判断,而应更习惯于汇率波动性的增大;在套保入市时机的选择方面,不要一味地等待最佳或更好的价格出现,而应在未来现金流外汇敞口产生时尽快套保;交易结束后,不要对已达成的价格患得患失,甚至对授权交易人员进行追责。

他建议企业可从四方面入手来做到中性套保。首先,明确认定本企业的外汇敞口风险类型,是折算风险(translation risk)还是交易风险(transaction risk)?折算风险主要针对资产负债表的汇率风险,如经营跨国贸易及投融资业务的企业,通常采用不同的当地币种进行结算或估值。总公司并表时,会产生汇率折算风险;交易风险则主要针对现金流外汇兑换风险,现金流的流入与流出来自企业的国际贸易与跨币种投融资。针对上述两种风险的套保操作方式不同,企业应予以充分了解并适当均衡操作。

就更复杂的资产负债表套保而言,杨京举例称,某中国企业在美国有若干家分公司,在当地有稳定的美元收入,中国总部集中管理集团所有境外分公司的外汇风险,公司有完整的套保政策,要求100%套保比例、1年套保期限。具体执行方式为:企业每月底进行一次交易,根据资产负债表的每月存量外汇敞口头寸进行调整,交割日为每个季度最后一天,而每季度末的敞口头寸会通过外汇掉期展期到下一季度末,主要通过外汇远期和掉期的组合来完成。

其次,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外汇现金流在一年中是滚动变化的,外汇市场也千变万化。企业应结合其报表及业务的实需变化,结合对具体业务整体利润率的要求,合理并灵活地设定预算汇率,并适时进行调整以充分反映市场的迅速变化。

第三,杨京建议,企业不要因担心套保交易会产生市场估值变化(MTM)而对套保避而远之。只要套保基于实需,反而会对企业的财务表现起到稳定作用。

最后,企业应结合其外汇风险敞口特点及预算汇率,合理设定及选择套保比例、目标汇率及套保产品,并确保套保的纪律性和流动性。当目标价出现时,企业应按事先确定的套保计划果断执行。同时,企业一定要保证充足及安全的现金流动性,以应对到期合约的现金交收或保证金的潜在追加。

企业财务公司作为一类“特殊”金融机构,在企业集团中扮演着“银行”的角色。其主要职能除集中管理集团资金、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外,还可经监管部门审批后开展产业链金融服务、发行金融债券等业务。

 

2019年银保监会印发了针对财务公司监管评级的通知,在原2015年中财协的行业评级《指引》基础上,明确了各项评级指标的量化要求。该文件旨在通过定性及定量分析对机构出具评定结果,未来在市场准入、监管措施以及监管资源配置等方面,对不同级别的财务公司实施分类监管政策。

 

银保监会将监管评级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并明确规范了相应级别的机构所能开展的业务内容。

 

 

由此可见,监管部门在维稳金融体系平稳发展的原则上,对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能力较强企业充分放权的监管态度,因此,相应指标是否符合监管部门要求,最终将成为影响机构在新业务试点及既存业务发展的关键因素。

 

本文主要梳理了银保监及中财协要求的各项监管指标,比较了不同监管文件中指标统计口径的差异。

 

一、财务公司监管评级指标(银保监)

 

法规依据:

【2006】96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

【2019】8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01资本要求

① 资本充足率

银保监考核“季均资本充足率”指标,满分为4分。报送机构可计算上一年度资本充足率的算数平均值,获得该指标数据。

注:原《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中要求资本充足率≥10%,但19年银保监口头通知,修改为≥10.5%。

 

监管评级对资本充足率的定量考核要求为(4-0分区间为线性评分):

 

02信用风险

① 不良资产率

监管评级对不良资产率的定量考核要求为(1.5-0分区间为线性评分):

 

② 不良贷款率

虽然G11报送频率为季度,但G01为月度报送,且银监对财务公司评级的指标为“月均不良贷款率”,实际操作中,需要财务公司每月计算该指标,并在参与评级项目时,上报全年的算数平均值的计算结果。

监管评级对资本充足率的定量考核要求为(1.5-0分区间为线性评分):

 

③ 贷款损失准备

本指标分为贷款拨备及拨备覆盖,衡量填报机构抵御信贷资产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银保监的监管评级将两项指标中的较高者作为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假如一家财务公司没有不良贷款(实际上绝大部分财务公司都没有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算出来是无穷大,而该财务公司的贷款拨备率只有1.3%,那么财务公司不能以拨备覆盖率达到150%而得满分,而应当以贷款拨备率不足1.5%倒扣分。涉及G11报表。

 

a. 贷款拨备率(4-0分区间为线性评分)

分子“期末贷款减值准备”包括专项准备、特种准备及一般准备。

 

b. 拨备覆盖率

 

03流动性风险

① 流动性比例

财务公司评级办法对流动性的考核较为复杂,评分需同时满足①月均流动性比例,及②统计月度最低流动性比例低于监管要求25%的次数。其中第二项指标,相当于给财务公司每日流动性上了紧箍咒,若每月两个工作日(或以上)的日流动性低于25%,该项目直接得分为0。

 

这里需要注意的细节是,G22中,流动性比率=(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流动性资产是1个月内到期的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是1个月内到期的流动性负债。这一点需要和工商企业的流动性比率计算公式是不同的。一般工商企业这一指标是采用1年内到期的流动性资产和1年内到期的流动性负债。

 

② 月均贷款比例(5-0分区间为线性评分)

若该指标高于100%则表示该财务公司流动性较为紧张,需要引起管理部门关注。

监管部门未对该指标明确监管红线要求,但因该指标在银监评级体系中占比权重较高(占约定量评定的12.5%),若指标控制不到位,或对评级结果产生较大影响。涉及G0109报表。

04市场风险

① 季均投资结构

注:

1.没有投资业务资格,该项得1分;

2.有投资业务资格但没有开展投资业务的,该项得2分;

05对实体经济及集团的贡献

① 半年平均全口径资金集中度

该指标反映财务公司资金集中水平,在计算全年的全口径资金集中度情况后,折算成半年数据。

全口径计算公式中的分子为:财务公司各项存款+财务公司同业存放-集团外非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账户上的资金;

分母为:财务公司各项存款+财务公司同业存放-集团外非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账户上的资金+集团合并报表货币资金(注1)-成员单位存放央行款项-集团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中的现金-财务公司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财务公司存放同业款项;

注1:购买的同业存单若已计入集团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项下”,经集团财务部门出具证明资料后,在分母中扣除;另外,财务公司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应从“存放同业”项(1104填报要求计入此项)扣除,计入分母“集团合并报表货币资金”项下。

 

为了保持业内评级与监管指标的一致性,中财协通印发【2018】12号文件,调整了资金集中度的计量口径与取数来源。

 

② 境内账户集中比例

 

③ 结算收支比

二、中财协行业评级指标

目前财务公司行业的评级,以银保监会出具的评级结果为主。中财协于2015年印发文件,对境内正常经营满一个会计年度及以上的财务公司法人机构实行评级制度。该评级体系共分为4大模块,财务公司需每年按要求上报评级数据,定量指标采用线性或分段计分方式,定性指标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定结果实行扣分制。经协会评定后,依照评级结果实施分类监管。

 

总体来说,中财协的评级指标与银保监会的相似度较高,可认为是银保监评级的一个补充。与银保监监管评级不同的是,中财协未对评级项目给出明确的评分标准。此外文件中,中财协对参与机构出现评级年度内监管指标不达标情况的,则直接给予扣分;且若机构在该评定年度内,发生银保监、人行或其他政府机关通报及处罚等事件时,直接下调1级评级结果。

当财务公司提交数据与1104报表有出入时,中财协明确“以1104报表为准”的实施原则。本文就定量指标进行分析解读。

 

法规依据:

【2015】《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行业评级办法实施细则》

中财协通【2018】12号《关于调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资金集中度计算公式的通知》

 

01经营水平

① 资本充足性

a. 资本充足率

与G40报表中计算口径相同。此外,可通过计算辅助指标“资本补充能力”(资本补充能力=1-集团资产负债率)明确集团对财务公司的资本补充能力。

 

② 资产质量

其中,贷款拨备率及拨备覆盖率两个指标中的较高者,作为评级考核依据。

a. 不良资产率

与银保监的不良资产率计算公式相同,不同点在于,银保监考核的是上一年度季均不良资产率指标,即全年不良资产率指标的算数平均。

 

b. 贷款拨备率及拨备覆盖率

与银保监的计算公式相同。

 

③ 流动性

a. 流动性比例

与银保监统计口径稍有不同,中财协统计全年合计的流动性比例,而银监考评考核期内流行性比例的算数平均值。

 

b. 备付率

备付率用来评价财务公司留存货币资金保证日常支付和日常运行需要的能力。

④ 盈利性

a. 资产收益率

本指标主要用来评价财务公司资产运用能力。

 

b. 成本收入比

评价财务公司在一定收入水平下的成本控制能力。根据G04报表数据计算的结果。

 

02核心价值

① 资金管理集中情况

a. 全口径资金集中度

18年调整过统计口径后,计算方式与银保监口径基本相同,仅在全年数据及半年度数据上略有差异。

 

b. 账户集中比例

评价财务公司账户覆盖集团成员单位、对成员单位账户实施集中和监控的能力。本指标的计算口径与银保监上略有差异,银保监要求统计80%的“财务公司归集户数”,而中财协只要求统计60%。

 

c. 结算存款比

该指标与“结算收支比”相结合,主要用于评价财务公司对集团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的能力。银保监统计口径中,仅有“结算收支比”,资金结算达到集团总收支的5倍以上规模时,该项目获得满分(4分)。

 

d. 结算收支比

计算口径与银保监的评级指标相同。

 

② 资金支持与服务

a. 贷款比例

该指标为月度指标,主要关注财务公司向成员单位提供贷款支持的程度。与银保监“月日均贷款比例”的差异在于是否为“月日均贷款”及“月日均存款”,中财协统计月末的时点贷款余额的算数平均情况。

 

b. 财务贡献度

评价财务公司为集团节约财务费用的程度。

 

03三、其他指标


包括银监会提出对财务公司经营管理的指标要求,以及根据相关监管文件要求填报的指标,且未在后续文件未作出修订更新或未明确废除使用的监管及监测指标。

 

需要注意的是,14年及16年印发的非现场监管关键指标数据质量承诺制度的通知文件中,文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层(行长、总裁、总经理、主任等)对季度提交的非现场监管关键指标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给与书面确认及承诺。监管部门将对数据质量进行抽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及相应处罚措施,对于数据质量屡次出现重大差错的机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故其对财务公司的监管约束力不低于监管部门评级的要求。

 

法规依据:

原银监会【2006】96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

原银监会【2006】8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原银监会【2014】、【2016】《非现场监管关键指标数据质量承诺书》

 

01资本要求

① 一级资本充足率及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该指标在G40报表中可直接获得,因财务公司属于企业中的银行,且能吸收集团成员存款,该充足率指标可以参考中小型金融机构的要求进行日常监控管理。

 

02业务类指标

①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分子的自有固定资产为折旧后的净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资本总额为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可计算价值之和减去贷款损失准备尚未提足部分。注意,资本总额不等于资本净额。资本净额是所有金融机构通用的,指的是资本充足率的分子,通过G4A很容易获取,而资本总额需要单独计算。资本总额=《G4A 合格资本情况表》(141版)G4A_[1.A]+G4A_[3.A]+G4A_[5.A]-G4A_[2.1.4A])。一般情况下,资本总额总会比资本净额大一点点,差异主要是,资本净额必须要扣除“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净值”,而资本总额不用扣。

 

② 短期证券投资比例

短期证券投资是计入会计的“短期投资”科目,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于国债、中央银行债券、票据、金融债、企业债、股票、基金等证券投资或其他短期投资。

 

③ 长期投资比例

长期投资是指计入“长期投资”科目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2016年《非现场监管关键指标数据质量承诺书》的文件中,不再要求按投资期限分开计量投资比例,仅需填报合计投资比例即可,涉及S3d、G4A季报。

 

④ 拆入资金比例

拆入资金是指财务公司的同业拆入、卖出回购款项等集团外负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原银监会16年印发《关于调整财务公司拆入资金比例计算公司的通知》,要求财务公司与央行开展的回购式再贴现业务,计入G01的卖出回购项下,而不计入“向中央银行借款”。因此,从2016年4月起,财务公司在卖出回购项中应扣除央行再贴现业务余额。

 

⑤ 同业拆入比例和同业拆出比例

根据《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3号)第25条,财务公司的最高拆入限额和最高拆出限额均不得超过实收资本的100%。注意这里是“实收资本”,而不是“资本总额”。这句话是说,财务公司有多少注册资本,就能拆入多少钱。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同业拆出指线上同业拆借,不能包括线下同业借款,而财务公司也不能做线下同业借款业务。

同业拆入比例=(同业拆入/实收资本)*100%≤100%

同业拆出比例=(同业拆出/实收资本)*100%≤100%

 

⑥ 担保比例

担保比例计算不包括与贸易与交易相关的或有项目,如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

03流动性风险

① 存贷比

 

② 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

 

③ 流动性缺口率

该数据为G21报表中的【11.流动性缺口率】数据,该报的填报难点主要在对各类活期存款的计量。注意,流动性缺口率共5个指标,分别为次日、7日、30日、90日和一年。

04市场风险

① 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

本指标目前仅在14年及16年的《非现场监管关键指标数据质量承诺书》中有所要求。

注:分母中为报告期末时点,机构所持有的所有外币及黄金敞口的多头头寸总额与空头头寸总额中绝对值较大的头寸金额。

 

05信用风险

①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报告期末表内外授信总额最大一家客户的授信余额,包括表内及表外所有授信余额。

 

②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

信用风险资产损失准备是指财务公司对各项信用风险资产可能的损失所提取的准备金,该计算中暂不考虑一般准备和特种准备充足情况。

 

③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贷款损失准备是指财务公司对各项贷款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集体的准备,该指标仅反映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充足情况。

 

④ 杠杆率

财务公司无需填报G44报表,但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财务公司仍需要上报杠杆率数据,故企业内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该表纳入内部管理制度。

 

⑤ 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

14年原银监会印发《非现场监管关键指标数据质量承诺书》【2014】231号,列示32项数据指标,16年修改并增加了部分指标计算公式。该指标在1104的G11_Ⅰ报表中,季度上报。

 

⑥ 贷款总体向下迁徙率

本指标计算略复杂,主要原因在于,本表统计的是年初至报告期末期间累计发生额的数据,但发生金额的五级分类是以期末时点为标准的。例如,20年年初发放一笔贷款,在2月因疫情贷款质量下调至次级,但随着生产能力的恢复,3月末时点,该贷款质量划分至关注,填报时,该笔贷款的真实迁徙过程为“正常类”→“关注类”。

注:“本期减少”包括截止报告时点的①正常回收、②不良贷款通过处置的回收、③不良贷款核销、④年初新发且报告期末回收的所有贷款总额。故无法直接与本表C-G列贷款质量迁徙的金额进行挂钩。

 

06盈利性指标

① 资产利润率

 

② 资本利润率

这里分母“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计算的是年初及期末的算术平均值。

 

③ 风险资产利润率

分母中的平均风险加权资产是指年初与期末数据的算数平均值。

 

④ 非利息收入占比

非利息收入在G04报表上体现为扣除利息收入之后所有其他收入,也可以理解为“中间业务收入”。中间业务是指机构资产负债表中不构成表内资产及负债的其他非利息收入的业务,简单来说就是不涉及到存贷的业务收入均划分至该项。

非利息收入占比可用来反映机构的收入组成,对机构业务发展效果有一定的评价及指导作用。

07其他指标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号)第二项第一点,增设2个临时监测指标,但不作为法定监管指标。这2个指标超标,将引起监管的关注。

承兑临时监测指标1=(票据承兑业务月末余额/月末存放同业余额)*100%≤300%

承兑临时监测指标2=(承兑保证金存款月末余额/月末存款余额)*100%≤30%

源网络

 

金融体系异常庞杂,研究领域更需系统化、常态化,也更需要时间的沉淀和知识的积累,方能有所作为,也才能获得市场认同。

一、央行体系金融指标维度

(一)货币供应

1、货币发行与基础货币(亦称央行储备货币)

(1)货币发行量=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 M0

(2)基础货币(央行储备货币)=货币发行量+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

=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流通中的M0+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

(3)银行间市场的可交易资金的总量=所有金融机构超额存款准备金合计

因此,只有影响超额存款准备金的货币政策才能影响到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需要说明得是,降准政策只能使得法定存准率和超额存准率此消彼长,对基础货币却几乎没有影响,但央行的公开市场操作等政策可以直接作用于基础外币。

2、M0、M1(狭义货币)与M2(广义货币)

(1)M0=流通中现金

(2)M1=M0+企业存款(除单位定期存款和自筹基建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信用卡类存款;

(3)M2=M1+个人存款+企业定期存款+外币存款+信托类存款。其中,(M2-M1)即为准货币。

第一,2001年6月,由于股票市场大发展,央行将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计入M2。

第二,2002年,受加入WTO影响,央行将在中国的外资、合资金融机构的人民币存款分别计入不同层次的货币供应量。

第三,2011年10月,央行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和住房公积金存款规模纳入M2.

第四,2018年1月,央行用非存款机构部门持有的货币市场基金取代货币市场基金存款(含存单)。

3、存款准备金率与超额备付金率:法定与超额

根据规定,商业银行需要将其存款的一定百分比缴存至央行,即存款准备金率。其中,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与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合称为存款准备金率。

超额备付金=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库存现金。

目前央行已经取消了对商业银行备付金率的要求,将其与存准率合二为一。

4、外汇占款与外汇储备

第一,外汇占款是央行收购外汇资产而相应投放的本国货币,以历史成本计价,更为突出量的层面。

第二,通常情况下,外汇占款是基础货币的来源,过去很长时间外汇占款贡献了全部基础货币的80%以上,这也是为什么之前较长时期内我国货币供应量无法自主的原因。

第三,一般而言,央行收购的外汇资产越多,外汇占款规模就越大,而外汇占款后续会进入央行的外汇储备(以市场价计量、基本由国家外管局的投资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所以外汇占款与外汇储备之间具有很强的正相关性。

第四,外汇储备与外汇占款由于计价方式不同,所以二者在整体保持一致的同时,也存在不小的差异。其中外汇储备还将受到汇率变化、利率变化、投资收益以及其它因素的影响,这也是我们看到外汇储备与外汇占款的差异一直存在的背后原因。

5、银行结售汇

(1)即银行为客户及自身办理的结汇(外汇换成人民币)和售汇(人民币换成外汇)业务,由于商业银行根据每天结售汇的实际发生数据进行汇总后统一报送给外管局,因此这一指标受政策调控的影响较小,更能反应市场变化。

(2)银行结售汇进一步可分为代客结售汇(更能反映市场情绪和人民币升贬值情况)和自身结售汇(主要反映国际金价的变动),代客结售汇亦可进一步分为即期结售汇和远期结售汇。例如,如果升值则结汇需求会比较大,反则反之。

(3)即期结售汇主要包括即期结售汇当月发生额、远期结售汇当月履约额、外汇期权当月行权额(目前数据较小、外管局不公布)三大部分。其中,后两个主要反映得是市场主体过去对市场走势的看法。

(4)考虑到我国为顺差国,因此即期结售汇当月发生额通常应为顺差(结汇大于售汇),那么如果顺差收窄则说明人民币贬值预期较为强烈。

(二)货币政策工具

1、OMO(公开市场操作)

第一,1994年外汇改革的同时,启动了外汇公开市场操作,这也是OMO的起源。

第二,1998年建立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制度、恢复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

第三,公开市场操作又分为逆回购和正回购,前者为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投放流动性,后者反则反之。

第四,目前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期限主要有7天、14天、28天和63天等几种类型,但通常主要有7天和14天为主。

2、再贴现与再贷款

第一,这两类工具是央行最早进行基础货币投放的主要方式(仅次于外汇占款)。

第二,再贴现政策是指央行通过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第三,再贷款政策是指央行为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而对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1984年央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再贷款成为调控基础货币的基础,并在后续的较长时间提供了基础货币供应总量的70-90%。

3、SLO(短期流动性便利)\SLF(亦称酸辣粉、常备借贷便利)

(1)2013年1月央行创设SLO(Short-term Liquidity Operations),主要为了解决突出的市场资金供求大幅波动,主要期限为7天以内(是7天逆回购工具的补充),抵押品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和商业银行债券。

(2)2013年初创设SLF(StandingLending Facility),主要为了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主要期限为1-3个月,面向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抵押品为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信贷资产等。

4、中国式“利率走廊”

我国“利率走廊”这个概念的提法最早源于2014年5月,由央行行长周小川提出,此后“利率走廊”这个词被频繁使用。但关于“利率走廊”的研究最早可追溯至上世纪90年代。中国“利率走廊”的上限为SLF利率,下限为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通俗理解的话,“利率走廊”上限是商业银行向央妈借钱的利率,下限是商业银行向央妈存钱的利率,利率走廊的区间约为200BP。

在国外的研究文献中,较早涉及利率走廊操作方法和程序的主要有Kevin Clinton分别完成于1991年和1997年的两篇论文,在其论文中较为细致地描述了利率走廊的实际操作步骤和程序。

5、MLF(中期借代便利、亦称麻辣粉)与TMLF(定向中期借贷便利、亦称特麻辣粉)

第一,两个工具均主要面向“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贷款(新增),期限为3个月、6个月、1年(居多)。

第二,央行分别于2014年9月创设MLF、于2018年12月19日创设TMLF,前者以支持小微企业和债转股为主,后者则用以定向支持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放贷款,两个工具的利差为15BP。

6、PSL(亦称披萨、抵押补充贷款)

2014直4月25日央行创设PSL(Pledged Supplementary),为特定政策或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主要针对棚户区改造),期限通常为3-5年,主要面向政策性银行,抵押资产为高等级债券资产和优质信贷资产等。

7、TLF (亦称特辣粉、临时流动性便利)与CRA(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

第一,2017年1月20日,央行建立了临时流动性便利(TLF,Temporary Lending Facility),为现金投放量较大的几家大型商业银行提供了28天临时流动性支持。

第二,2017年12月29日,为应对春节期间现金支出的扰动央行建立了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允许现金投放中占比较高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春节期间存在临时流动性缺口时,临时使用不超过两个百分点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使用期限为30天。

8、LPR(Loan Prime Rate,最优惠贷款利率或贷款基础利率)

我国央行2013年10月正式推出LPR,定位于10家银行最优客户贷款利率的平均值(剔除最高和最低水平),在成立后的近六年时间里,LPR始终保持和贷款基准利率一致的公布频率、变化幅度,数值上相当平稳,可以说没有发挥好应有的功能。

2019年8月17日,央行发布15号公告,推出新LPR,并于8月20日早点9:30推出首期新LPR,一年期和五年期以上LPR分别为4.25%和4.85%。同时LPR的报价行增至18家、发布频率为每月20日早上9:30,且在MLF的基础上加点形成。

9、离岸央票

2018年9月20日,央行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管理局签署《关于使用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发行中国人民银行票据的合作备忘录》,正式拉开了离岸央票的序幕。2019年8月9日央行发布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提出后续将建立离岸央票的常态发行机制。至2018年9月以来央行已分别于2018年11月(200亿元)、2019年2月(200亿元)、2019年5月(200亿元)、2019年6月(300亿元)、2019年8月发行了合计1200亿元的离岸央票(离岸人民币规模约为6000亿元人民币)。

10、存款准备金制度(五档两优)

我国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始于1985年(即各类银行开始成立时),在2008年以前一直采取“一档”模式,即无论金融机构大小、性质、重要性程度如何,均实行统一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2007-2008年金融危机后,货币政策当局开始意识到统一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难以解决国内经济的结构性问题,也难以达到政策诉求,于是根据金融机构重要性程度、规模大小、性质等设置有差异的存款准备金率,有一档到两档,再到目前的五档两优(银行业为三档两优)。也即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中小银行、县域农村金融机构、非银金融机构各一档,同时国有大行与中小银行还可以享受普惠金融定向考核政策,而县域农村金融机构则可以根据服务当地情况进一步享受优惠存款准备金率政策。

11、外汇风险准备金

外汇风险准备金源于2015年8月31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强远期售汇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273号)》,通知要求从2015年10月15日起,开展代客远期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含财务公司)应交存外汇风险准备金,准备金率暂定为20%。该规定提高了客户远期购汇成本,有助于调控人民币过度贬值的问题。

2017年9月央行及时调整前期为抑制外汇市场顺周期波动出台的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措施,将外汇风险准备金率调整为0。

(三)社会融资规模

社会融资规模于2010年提出来,是一个中国独有的指标。所谓社会融资规模,即一定时期内(月度、季度和年度)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所获得的资金总额,既有存量概念,又有流量内涵,可兼顾绝对规模,又可衍生相对指标。

谈及社会融资规模,离不开其兄弟指标M2,社会融资规模与M2类似于一张表的两端,即资产和负债,一个表示资产的运用(社会融资规模),一个表示资金的来源(M2)。通俗来讲,货币当局发行货币(以广义货币M2来表示),金融机构拿到货币来满足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货币则通过银行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以及未贴现票据)、资本市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以及其它等渠道进入实体经济。从理论上来讲,资产的运用和资金的来源应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特别是在只有资本市场的情况下,而间接融资中介的存在,使得这一对应变得比较复杂,因此严格的对应关系并不会存在。简之,社会融资规模可理解为金融体系的资产、实体经济的负债;而M2则可理解为金融体系的负债、央行的资产(央行对国家的负债)。

1、发展历程

(1)人民银行于2010年11月开始研究、编制社会融资规模指标;

(2)201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这一概念;

(3)2011年初,人民银行正式建立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制度,并开始按季向社会公布社会融资规模增量季度数据;2012年起改为按月公布;

(4)2014年起,按季公布各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

(5)2015年起,开始编制并按季发布社会融资规模存量数据,2016年起改为按月发布。

2、口径和范围

(1)金融机构表内贷款:人民币贷款和外币贷款

(2)金融机构表外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票据(已贴现的为表内)

(3)直接融资: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

(4)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贷款核销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第一,2018年8月13日,央行表示,自2018年7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方法,将“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核销”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在“其他融资”项下反映。

第二,2018年10月17日,央行表示,自2018年9月起,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

二、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维度

(一)五级贷款分类

贷款五级分类是央行于1998年5月参照国际惯例制定《贷款分类指导原则》给予明确的。之前是按照财政部1993年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将贷款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和呆账四类,过去是将后面三种,即“一逾两呆”统称为不良贷款。

1、正常类贷款(率)

第一,具体是指借款人能够正常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其贷款本息不能按时偿还的贷款。

第二,正常贷款率没有特定监管标准,一般越高越好,基本上正常贷款率(即正常类贷款/全部贷款)均在95%以上。

2、关注类贷款(率)

第一,具体是指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不利的影响因素的贷款。

第二,关注贷款介于正常类贷款和不良贷款之间,关注贷款率同样没有特定监管标准。

3、不良贷款(率)

第一,指那些借款人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的贷款,主要包括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三类。其中,

次级类贷款是指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会造成一定损失的贷款。

可疑类贷款是指贷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较大损失的贷款。

损失类贷款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息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很少一部分的贷款。

第二,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次级类贷款余额+可疑类贷款余额+损失类贷款余额)/各项贷款余额。

第三,不良贷款率也没有特定的监管标准,通常是越低越好,但不良贷款、关注贷款、逾期贷款之间有一定的重合性,从而生成分类上不够严谨。

2005年12月31日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规定不良贷款率不得大于5%、不良资产率不得大于4%。这里的不良资产率是指所有不良资产(包括同业端、客户端与投资端)和总资产的比例。

(二)逾期贷款与重组贷款

1、逾期贷款(率)

第一,即贷款项目在贷款合同规定期限内,尚未还清的贷款部分,并从逾期之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一般情况下逾期贷款要加收较高的惩罚利息。

第二,逾期贷款按期限进一步划分,即逾期3个月以内、逾期3个月至1年、逾期1年以上至3年以内、逾期3年以上。

第三,逾期贷款和不良贷款由较高的重合度,且没有特定的监管标准。

2、重组贷款(率)

第一,所谓重组贷款即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条款做出调整的贷款。其中调整措施主要包括贷款展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利息罚息减免、本金部分减免、债转股、以物抵贷、追加担保品、还款方式变更等。

第二,央行2001年12月发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明确“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是次级类;重组后的贷款假如依然逾期或借款人无力归还,则应至少归为可疑类”。

第三,重组贷款主要是针对不良贷款,没有特定的监管标准。

(三)贷款拨备率与拨备覆盖率

不良贷款率、贷款拨备率与拨备覆盖率是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三个基本指标,三者具有密切的关系。其中,

不良贷款率=贷款拨备率/拨备覆盖率

1、贷款拨备率(又称拨贷比):贷款损失准备与各项贷款的比值

第一,计算公式为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各项贷款余额=(一般准备+特殊准备+专项准备)/各项贷款余额。

第二,2011年银监会以9号令的形式印发《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将《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中的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别准备统一合并为“贷款损失准备”,并将其在成本中列支,作为抵御贷款风险的准备金。其中,

贷款减值准备计提=1%*各项贷款余额+2%*关注类贷款+25%*次级类贷款+50%*可疑类贷款+100%*损失类贷款+特别准备

次级类和可疑类贷款的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特别准备由商业银行根据特别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等自行确定按季计提。

贷款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期初调整+当期计提-当期转回+当期转入-已减值贷款折现回拨部分+收回以前年度核销部分-当期核销+其它因素变动

第三,2015-2016年业务制度更新,《G11-II资产质量及准备金》将三项准备统一为减值准备。

第四,中国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率为9%,即按应收账款余额的9%计提坏账准备金,提取的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这里的坏账准备等同减值准备。

第五,贷款拨备率的监管标准为2.50%。

2、拨备覆盖率

第一,用来衡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是否充足的一个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

第二,一般各家银行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不同,因此可比性不高,而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减值准备也是影响业绩的重要因素,因此资产质量与经营业绩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性。

第三,拨备覆盖率的监管标准为150%。

(四)新口径贷款拨备率与拨备覆盖率:根据三类维度的执行情况分别下调监管要求

2018年2月28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文),明确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50%调整至120-15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2.5%调整为1.5-2.5%。

各级监管部门应综合考虑商业银行贷款分类准确性、处置不良贷款主动性、资本充足率三方面因素,按照孰高原则,确定贷款损失准备最低监管要求。

1、贷款分类准确性

按照逾期90天以上贷款纳入不良贷款的比例,确定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最低监管要求。

2、处置不良贷款主动性

按照处置的不良贷款占新形成不良贷款的比例,确定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

3、资本充足性

按照不同类别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情况,确定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最低监管要求。

(五)其它指标

1、贷款迁徙率

在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后,不同类型贷款之间的迁徙也成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指标。2005年12月银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明确贷款风险迁徙指标主要有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主和可疑类贷款迁徙率。而这里的迁徙主要特指下迁,即相对优的贷款类别下迁到更差贷款的比率,没有特定的监管标准。

第一,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期末转为后四类贷款的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

第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期末转为不良贷款的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

第三,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期末转为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

第四,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级类贷款期末转为损失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

2、不良贷款生成率

第一,不良贷款生成率=(本期新增不良贷款余额+本期不良贷款核销)/总贷款余额。

第二,由于不良贷款率是存量指标,仅能反映过去的贷款质量和风控水平,且受到核销的影响,往往数据有所失真。因此不良贷款生成率更能反映当下的资产质量情况。

3、贷款偏离度

第一,所谓贷款偏离度,亦称贷款分类偏离度,具体指贷款的账面分类与真实分类的偏差程度,偏离度=实际数值/上报数值。

第二,偏离度一般超过5%即为不正常。

第三,不良贷款偏离度一般还指90天以上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例,超过100%即说明分类不准确。

三、商业银行资本维度

(一)资本类型

该部分内容详见银监会2012年7月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1、一级资本(亦称核心资本)

所谓核心资本,具体是指商业银行可以永久使用和支配的自有资金。

(1)一级资本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和其它一级资本两类。

(2)核心一级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的部分。

(3)其它一级资本包括永续债、优先股等其它一级资本工具以及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的部分。

(4)一级资本占全部资本总额的比例必须在50%以上。

(5)一级资本的扣除项应包括:

第一,商誉、其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和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第二,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股票;

第三,对资产负债表中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套期形成的现金流储备(正值予以扣除、负值予以加回);

第四,商业银行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2、二级资本(亦称附属资本)

二级资本主要包括次级债、二级资本债、混合资本工具、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以及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等,其中权重法和内部评级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其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但比例分别不得超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1.25%和0.60%。

第二,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工具有确定到期日的,应当在距到期日的最后五年,按100%、80%、80%、60%、40%、20%的比例逐年减计至二级资本。

(二)风险加权资产

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三类。

1、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1)可采用权重法或内部评级法进行计量,通常情况下中小银行主要采取权重法来计提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2)所谓权重法,即首先从表内资产账面价值中扣除相应的减值准备,然后乘以风险权重。表外项目则以名义金额为基础乘以信用转换系数得到等值的表内资产,再按表内资产的方式进行处理计提。

(3)表内资产的风险计提方式如下:

第一,商业银行持有中央政府、央行、政策性银行债权的风险权重为0,持有中央政府投资的AMC为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而定向发行的债券风险权重为0。此外,以风险权重为0的金融资产作为质押的债权风险权重也为0.

第二,商业银行对公共部门实体(省级及计划单列市政府、收入源于中央财政的公共部门等)、对其它商业银行原始期限三个月以内(含)、对ABS的债权风险权重为20%,不包括公共部门实体投资的工商企业债权。

第三,商业银行对我国其它商业银行一般债权的风险权重为25%、次级债权为100%。

第四,商业银行对一般企业债权的风险权重为100%,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债权风险权重为75%,对工商企业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为400%(被动持有或因政策性原因持有)和1250%(其它)。

第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权重为50%(追加贷款为150%)、对个人其它债权的风险权重为75%。

2、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第一,所谓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引起的银行表内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具体包括商业银行交易账户中的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以及全部汇率风险和商品风险。

第二,商业银行可以采用标准法或内部模型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第三,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资本要求*12.50。

3、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第一,所谓操作风险具体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第二,商业银行可以采用基本指标法、标准法或高级计量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

第三,操作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资本要求*12.50。

(三)资本充足指标

资本充足指标总共有三个,分别包括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其中,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净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资本*12.50+市场风险资本*12.50)

1、一般监管标准: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分别为8%、6%和5%

2012年我国根据巴塞尔协议III,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

第一,核心一级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且应当扣除商誉、其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和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第二,其它一级资本包括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和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第三,二级资本包括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和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其中,超额贷款损失准备计入二级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1.25%(权重法)或0.6%(内部评级法)。

第四,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标准分别为5%、6%和8%。

2、最终监管标准: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分别为10.50%、8.50%和7.50%

此外,资本管理办法还规定在最低要求的基础上,尚需计提2.5%的储备资本、0-2.5%的逆周期资本以及1%的附加资本,且储备资本、逆周期资本与附加资本均由核心一级资本来补充。其中,1%的附加资本只需要系统重要性银行来计提。这意味着我国系统重要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最低标准实际上为11.5%、9.5%和8.50%。非系统重要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最低标准实际上为10.5%、8.5%和7.50%。

目前我国正在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名单,预计2019年年内将会择时发布,届时1%的附加资本将会产生作用。

3、MPA特别规定: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

 

4、杠杆率

第一,杠杆率是指商业银行一级资本与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率,其数值越高说明商业银行资本越充足。

第二,2015年4月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银监会2011年第3号令)进行修订,发布了《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

第三,杠杆率的计算公式为一级资本净额/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其中,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不包括表内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衍生产品资产余额+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一级资本扣减项。

四、商业银行流动性维度

(一)监管指标

1、流动性覆盖率(LCR,Liquidity Coverage Ratio):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日内的资金净流出量

第一,具体规定详见2018年5月25日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18)第3号令)。

第二,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上的银行,监管标准为100%。

第三,本外币的计算方式和监管标准一致。

2、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Net Stable Funding Ratio):可用的稳定资金/所需的稳定资金

第一,具体规定详见2018年5月25日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18)第3号令)。

第二,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上的银行,监管标准为100%。

3、流动性匹配率:加权资金来源/加权资金运用

第一,具体规定详见2018年5月25日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18)第3号令)。

第二,适用于全部银行,监管标准为100%。

第三,自2020年1月1日起,流动性匹配率按照监管指标执行,在2020年前暂作为监测指标。

4、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优质流动性资产/短期现金净流出

第一,适用于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下的银行,监管标准为100%。

第二,2018年底和2019年6月底前达到80%和100%。

5、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

第一,适用于全部银行,本外币的监管标准为25%。

第二,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黄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月内到期同业往来款轧差后资产净额、一月内到期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可随时变现债券投资、其他一月内到期可变现资产(剔除不良资产)。

第三,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政策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负债净额、一月内到期已发行债券、一月内到期应付利息及各种应付款、一月内到期央行借款、其他一月内到期负债。

(二)监测指标

1、存贷比:调整后贷款余额/调整后存款余额

2015年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存贷比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其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2、流动性缺口:未来各个时间段到期的(表内外资产-表内外负债)

未来各个时间段到期的表内外资产(负债)=未来各个时间段到期的表内资产(负债)+未来各个时间段到期的表外收入(支出)。此外还可进一步延伸出流动性缺口率(即未来各个时间段的流动性缺口/相应时间段到期的表内外资产)。

监管要求流动性缺口率不得小于-10%。

3、核心负债比例:核心负债/总负债

核心负债具体是指距到期日三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和发行债券以及活期存款的稳定部分。

监管要求核心负债比例不得低于60%。

4、(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

即(同业拆放+同业存放+卖出回购+委托方同业代付+发行同业存单-结算性同业存款)/总负债。其中,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是指来自于最大十家同业机构交易对手的(同业拆放+同业存放+卖出回购+委托方同业代付+发行同业存单-结算性同业存款)与总负债的比值。

5、最大十户存款(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存款(贷款)客户存款合计/各项存款(贷款)

6、单一最大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例:不超过10%

7、累计外汇敞口头寸占资本净额比例:不超过20%

8、存款偏离度

第一,存款偏离度=(最后一日各项存款-日均存款)/日均存款。

第二,2018年6月8日银保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48号),将商业银行月末存款偏离度指标值由3%调整至4%,季末月份与非季末月份采用相同的指标计算。

第三,同时48号文还明确商业银行不得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也不得设定以存款市场份额、排名或同业比较为要求的考评指标。

五、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维度

该部分内容主要源于2004年12月29日银监会刚刚成立时发布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一)四大风险来源

1、重定价风险(Repricing Risk)

亦称为期限错配风险,是最主要和最常见的利率风险形式,主要指由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到期期限(就固定利率而言)或重新定价期限(就浮动利率而言)存在差异所产生的风险。资产负债两端定价的不对称性使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随着利率的变动而变化。例如,如果银行以短期存款作为长期固定利率贷款的融资来源,当利率上升时,贷款的利息收入是固定的,但存款的利息支出却会随着利率的上升而增加,从而使银行的未来收益减少和经济价值降低。

2、收益率曲线风险(Yield Curve Risk)

即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移动,对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形成收益率曲线风险,也称为利率期限结构变化风险。例如,若以五年期政府债券的空头头寸为10年期政府债券的多头头寸进行保值,当收益率曲线变陡的时候,虽然上述安排已经对收益率曲线的平行移动进行了保值,但该10年期债券多头头寸的经济价值还是会下降。

3、基准风险(Basis Risk)

基准风险是另一种重要的利率风险来源。在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所依据的基准利率变动不一致的情况下,虽然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的重新定价特征相似,但因其现金流和收益的利差发生了变化,也会对银行的收益或内在经济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例如,一家银行用一年期的存款为来源发放一年期的贷款,虽然由于利率敏感性负债与利率敏感性资产的重新定价期限完全相同而不存在重新定价风险,但因为其基准利率的变化可能不完全相关,变化不同步,仍然会使该银行面临着因基准利率的利差发生变化而带来的基准风险。

4、期权性风险(Optionality)

期权性风险来源于银行资产、负债和表外业务中所隐含的期权。期权可以是单独的金融工具,如场内(交易所)交易期权和场外期权合同,也可以隐含于其他的标准化金融工具之中,如债券或存款的提前兑付、贷款的提前偿还等选择性条款。

一般而言,期权和期权性条款都是在对买方有利而对卖方不利时执行,因此,此类期权性工具因具有不对称的支付特征而会给卖方带来风险。比如,若利率变动对存款人或借款人有利,存款人就可能选择重新安排存款,借款人可能选择重新安排贷款,从而对银行产生不利影响。

(二)缺口分析(GapAnalysis)

缺口分析是衡量利率变动对银行当期收益的影响的一种方法。具体而言,就是将银行的所有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按照重新定价的期限划分到不同的时间段(如1个月以下,1~3个月,3个月~1年,1~5年,5年以上等)。在每个时间段内,将利率敏感性资产减去利率敏感性负债,再加上表外业务头寸,就得到该时间段内的重新定价“缺口”。以该缺口乘以假定的利率变动,即得出这一利率变动对净利息收入变动的大致影响。

当某一时段内的负债大于资产(包括表外业务头寸)时,就产生了负缺口,即负债敏感型缺口,此时市场利率上升会导致银行的净利息收入下降。相反,当某一时段内的资产(包括表外业务头寸)大于负债时,就产生了正缺口,即资产敏感型缺口,此时市场利率下降会导致银行的净利息收入下降。

缺口分析中的假定利率变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确定,如历史经验、银行管理层的判断和模拟潜在的未来利率变动等。缺口分析也存在如下缺点:

1、忽略了同一时段内不同头寸的到期时间或利率重新定价期限的差异。在同一时间段内的加总程度越高,对计量结果精确性的影响就越大。

2、只考虑了由重新定价期限的不同而带来的利率风险,即重新定价风险,未考虑当利率水平变化时,因各种金融产品基准利率的调整幅度不同而带来的利率风险,即基准风险。同时,缺口分析也未考虑因利率环境改变而引起的支付时间的变化,即忽略了与期权有关的头寸在收入敏感性方面的差异。

3、非利息收入和费用是银行当期收益的重要来源,但大多数缺口分析未能反映利率变动对非利息收入和费用的影响。第四,缺口分析主要衡量利率变动对银行当期收益的影响,未考虑利率变动对银行经济价值的影响,所以只能反映利率变动的短期影响。因此,缺口分析只是一种初级的、粗略的利率风险计量方法。

(三)久期分析(DurationAnalysis)

久期分析也称为持续期分析或期限弹性分析,是衡量利率变动对银行经济价值影响的一种方法。具体而言,就是对各时段的缺口赋予相应的敏感性权重,得到加权缺口,然后对所有时段的加权缺口进行汇总,以此估算某一给定的小幅(通常小于1%)利率变动可能会对银行经济价值产生的影响(用经济价值变动的百分比表示)。各个时段的敏感性权重通常是由假定的利率变动乘以该时段头寸的假定平均久期来确定。

当然银行可以对以上的标准久期分析法进行演变,如可以不采用对每一时段头寸使用平均久期的做法,而是通过计算每项资产、负债和表外头寸的精确久期来计量市场利率变化所产生的影响,从而消除加总头寸/现金流量时可能产生的误差。另外,银行还可以采用有效久期分析法,即对不同的时段运用不同的权重,根据在特定的利率变化情况下,假想金融工具市场价值的实际百分比变化,来设计各时段风险权重,从而更好地反映市场利率的显著变动所导致的价格的非线性变化。

久期分析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1、如果在计算敏感性权重时对每一时段使用平均久期,即采用标准久期分析法,久期分析仍然只能反映重新定价风险,不能反映基准风险,以及因利率和支付时间的不同而导致的头寸的实际利率敏感性差异,也不能很好地反映期权性风险。

2、对于利率的大幅变动(大于1%),由于头寸价格的变化与利率的变动无法近似为线性关系,降低了久期分析的准确性。

(四)外汇敞口分析(ForeignCurrency Exposure Analysis)

外汇敞口分析是衡量汇率变动对银行当期收益的影响的一种方法。外汇敞口主要来源于银行表内外业务中的货币错配。当在某一时段内,银行某一币种的多头头寸与空头头寸不一致时,所产生的差额就形成了外汇敞口。在存在外汇敞口的情况下,汇率变动可能会给银行的当期收益或经济价值带来损失,从而形成汇率风险。在进行敞口分析时,银行应当分析单一币种的外汇敞口,以及各币种敞口折成报告货币并加总轧差后形成的外汇总敞口。对单一币种的外汇敞口,银行应当分析即期外汇敞口、远期外汇敞口和即期、远期加总轧差后的外汇敞口。

银行还应当对交易业务和非交易业务形成的外汇敞口加以区分。对因存在外汇敞口而产生的汇率风险,银行通常采用套期保值和限额管理等方式进行控制。外汇敞口限额包括对单一币种的外汇敞口限额和外汇总敞口限额。外汇敞口分析是银行业较早采用的汇率风险计量方法,具有计算简便、清晰易懂的优点。但是,外汇敞口分析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是忽略了各币种汇率变动的相关性,难以揭示由于各币种汇率变动的相关性所带来的汇率风险。

(五)敏感性分析(SensitivityAnalysis)

敏感性分析是指在保持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研究单个市场风险要素(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变化可能会对金融工具或资产组合的收益或经济价值产生的影响。巴塞尔委员会在2004年发布的《利率风险管理与监管原则》中,要求银行评估标准利率冲击(如利率上升或下降200个基点)对银行经济价值的影响,也是一种利率敏感性分析方法,目的是使监管当局能够根据标准利率冲击的评估结果,评价银行的内部计量系统是否能充分反映其实际利率风险水平及其资本充足程度,并对不同机构所承担的利率风险进行比较。

敏感性分析计算简单且便于理解,在市场风险分析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敏感性分析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对于较复杂的金融工具或资产组合,无法计量其收益或经济价值相对市场风险要素的非线性变化。因此,在使用敏感性分析时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并在必要时辅以其他的市场风险分析方法。

(六)情景分析(ScenarioAnalysis)

与敏感性分析对单一因素进行分析不同,情景分析是一种多因素分析方法,结合设定的各种可能情景的发生概率,研究多种因素同时作用时可能产生的影响。在情景分析过程中要注意考虑各种头寸的相关关系和相互作用。情景分析中所用的情景通常包括基准情景、最好的情景和最坏的情景。情景可以人为设定(如直接使用历史上发生过的情景),也可以从对市场风险要素历史数据变动的统计分析中得到,或通过运行描述在特定情况下市场风险要素变动的随机过程得到。如银行可以分析利率、汇率同时发生变化时可能会对其市场风险水平产生的影响,也可以分析在发生历史上出现过的政治、经济事件或金融危机以及一些假设事件时,其市场风险状况可能发生的变化。

(七)风险价值(Valueat Risk,VaR)

风险价值是指在一定的持有期和给定的置信水平下,利率、汇率等市场风险要素发生变化时可能对某项资金头寸、资产组合或机构造成的潜在最大损失。例如,在持有期为1天、置信水平为99%的情况下,若所计算的风险价值为1万美元,则表明该银行的资产组合在1天中的损失有99%的可能性不会超过1万美元。风险价值通常是由银行的市场风险内部定量管理模型来估算。

目前常用的风险价值模型技术主要有三种:方差-协方差法(Variance-Covariance Method)、历史模拟法(HistoricalSimulation Method)和蒙特卡洛法(Monte Carlo Simulation Method)。

巴塞尔委员会在1996年的《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中对市场风险内部模型主要提出了以下定量要求:置信水平采用99%的单尾置信区间;持有期为10个营业日;市场风险要素价格的历史观测期至少为一年;至少每三个月更新一次数据。但是,在模型技术方面,巴塞尔委员会和各国监管当局均未做出硬性要求,允许银行自行选择三种常用模型技术中的任何一种。即使是对VaR模型参数设置做出的定量规定,也仅限于在计算市场风险监管资本时遵循,商业银行实施内部风险管理完全可以选用不同的参数值。

如巴塞尔委员会要求计算监管资本应采用99%的置信水平,而不少银行在内部管理时却选用95%、97.5%的置信水平。此外,考虑到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巴塞尔委员会要求在计算市场风险监管资本时,必须将计算出来的风险价值乘以一个乘数因子(multiplication factor),使所得出的资本数额足以抵御市场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银行造成的损失。乘数因子一般由各国监管当局根据其对银行风险管理体系质量的评估自行确定,巴塞尔委员会规定该值不得低于3。

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一,市场风险内部模型计算的风险水平高度概括,不能反映资产组合的构成及其对价格波动的敏感性,因此对具体的风险管理过程作用有限,需要辅之以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等非统计类方法。第二,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方法未涵盖价格剧烈波动等可能会对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性小概率事件,因此需要采用压力测试对其进行补充。第三,大多数市场风险内部模型只能计量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不能计量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因此,使用市场风险内部模型的银行应当充分认识其局限性,恰当理解和运用模型的计算结果。

(八)事后检验(BackTesting)

事后检验是指将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的估算结果与实际发生的损益进行比较,以检验计量方法或模型的准确性、可靠性,并据此对计量方法或模型进行调整和改进的一种方法。若估算结果与实际结果近似,则表明该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较高;若两者差距较大,则表明该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较低,或者是事后检验的假设前提存在问题;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检验结果,则暗示该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存在问题,但结论不确定。目前,事后检验作为检验市场风险计量方法或模型的一种手段还处在发展过程中。不同银行采用的事后检验方法以及对事后检验结果的解释标准均有所不同。

巴塞尔委员会1996年的《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要求采用内部模型计算市场风险资本的银行对模型进行事后检验,以检验并提高模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监管当局应根据事后检验的结果决定是否通过设定附加因子(plus factor)来提高市场风险的监管资本要求。附加因子设定在最低乘数因子(巴塞尔委员会规定为3)之上,取值在0~1之间。如果监管当局对模型的事后检验结果比较满意,模型也满足了监管当局规定的其他定量和定性标准,就可以将附加因子设为0,否则可以设为0~1之间的一个数,即通过增大所计算VaR值的乘数因子,对内部模型存在缺陷的银行提出更高的监管资本要求。

(九)压力测试(StressTesting)

银行不仅应采用各种市场风险计量方法对在一般市场情况下所承受的市场风险进行分析,还应当通过压力测试来估算突发的小概率事件等极端不利情况可能对其造成的潜在损失,如在利率、汇率、股票价格等市场风险要素发生剧烈变动、国内生产总值大幅下降、发生意外的政治和经济事件或者几种情形同时发生的情况下,银行可能遭受的损失。压力测试的目的是评估银行在极端不利情况下的亏损承受能力,主要采用敏感性分析和情景分析方法进行模拟和估计。

在运用敏感性分析方法进行压力测试时,需要回答的问题如:汇率冲击对银行净外汇头寸的影响,利率冲击对银行经济价值或收益产生的影响等等。在运用情景分析方法进行压力测试时,应当选择可能对市场风险产生最大影响的情景,包括历史上发生过重大损失的情景(如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假设情景。假设情景又包括模型假设和参数不再适用的情形、市场价格发生剧烈变动的情形、市场流动性严重不足的情形,以及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重大损失或风险难以控制的情景。这些情景或者由监管当局规定,或者由商业银行根据自己的资产组合特点来设计。在设计压力情景时,既要考虑市场风险要素变动等微观因素,又要考虑一国经济结构和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等宏观层面因素。

(十)银行账户与交易账户(BankingBook and Trading Book)

银行的表内外资产可分为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资产两大类。巴塞尔委员会2004年的《新资本协议》对其1996年《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中的交易账户定义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定义为:交易账户记录的是银行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可以自由交易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记入交易账户的头寸必须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条款限制,或者能够完全规避自身风险。

而且,银行应当对交易账户头寸经常进行准确估值,并积极管理该项投资组合。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头寸是指,在短期内有目的地持有以便转手出售、从实际或预期的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利或者锁定套利(lock in arbitrage profits)的头寸,如自营头寸、代客买卖头寸和做市交易(market making)形成的头寸。记入交易账户的头寸应当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是具有经高级管理层批准的书面的头寸/金融工具和投资组合的交易策略(包括持有期限);二是具有明确的头寸管理政策和程序;三是具有明确的监控头寸与银行交易策略是否一致的政策和程序,包括监控交易规模和交易账户的头寸余额。是否具有交易目的在交易之初就已确定,此后一般不能随意更改。

与交易账户相对应,银行的其他业务归入银行账户,最典型的是存贷款业务。交易账户中的项目通常按市场价格计价(mark-to-market),当缺乏可参考的市场价格时,可以按模型定价(mark-to-model)。按模型定价是指将从市场获得的其他相关数据输入模型,计算或推算出交易头寸的价值。银行账户中的项目则通常按历史成本计价。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关于账户划分的内部政策和程序,内容应包括:对交易业务的界定,应列入交易账户的金融工具,对交易和非交易岗位及其职责的严格划分,金融工具或投资组合的交易策略,交易头寸的管理政策和程序,监控交易头寸与交易策略是否一致的程序等。同时,银行应保留完整的交易和账户划分记录,以便进行查询,并接受内部、外部审计和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同时,商业银行应当根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

另外,划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也是准确计算市场风险监管资本的基础。巴塞尔委员会于1996年1月颁布的《资本协议市场风险补充规定》以及大多数国家据此制定的资本协议将市场风险纳入了资本要求的范围,但未涵盖全部的市场风险,所包括的是在交易账户中的利率和股票价格风险以及在银行和交易账户中的汇率和商品价格风险。因此,若账户划分不当,会影响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的准确程度;若银行在两个账户之间随意调节头寸,则会为其根据需要调整所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提供监管套利机会。

目前,实行市场风险监管资本要求的国家/地区的银行监管当局都制定了银行账户、交易账户划分的基本原则,并要求商业银行据此制定内部的政策和程序,详细规定账户划分标准和程序。监管当局则定期对银行的账户划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其内部账户划分的政策、程序是否符合监管当局的要求,是否遵守了内部的账户划分政策和程序,是否为减少监管资本要求而人为地在两个账户之间调节头寸等。

(十一)限额(Limits)管理

商业银行实施市场风险管理,应当确保将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使市场风险水平与其风险管理能力和资本实力相匹配,限额管理正是对市场风险进行控制的一项重要手段。银行应当根据所采用的市场风险计量方法设定市场风险限额。市场风险限额可以分配到不同的地区、业务单元和交易员,还可以按资产组合、金融工具和风险类别进行分解。银行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部门应当监测对市场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并及时将超限额情况报告给管理层。常用的市场风险限额包括交易限额、风险限额和止损限额等。

交易限额(Limits onNet and Gross Positions)是指对总交易头寸或净交易头寸设定的限额。总头寸限额对特定交易工具的多头头寸或空头头寸给予限制,净头寸限额对多头头寸和空头头寸相抵后的净额加以限制。在实践中,银行通常将这两种交易限额结合使用。

风险限额是指对按照一定的计量方法所计量的市场风险设定的限额,如对内部模型计量的风险价值设定的限额(Value-at-Risk Limits)和对期权性头寸设定的期权性头寸限额(Limitson Options Positions)等。期权性头寸限额是指对反映期权价值的敏感性参数设定的限额,通常包括:对衡量期权价值对基准资产价格变动率的Delta、衡量Delta对基准资产价格变动率的Gamma、衡量期权价值对市场预期的基准资产价格波动性的敏感度的Vega、衡量期权临近到期日时价值变化的Theta以及衡量期权价值对短期利率变动率的Rho设定的限额。

止损限额(Stop-LossLimits)即允许的最大损失额。通常,当某项头寸的累计损失达到或接近止损限额时,就必须对该头寸进行对冲交易或将其变现。典型的止损限额具有追溯力,即止损限额适用于一日、一周或一个月内等一段时间内的累计损失。

(十二)按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Risk-Adjusted Rate of Return)

长期以来,衡量企业盈利能力普遍采用的是股本收益率(ROE)和资产收益率(ROA)指标,其缺陷是只考虑了企业的账面盈利而忽略了未充分考虑风险因素。银行是经营特殊商品的高风险企业,以不考虑风险因素的指标衡量其盈利能力,具有很大的局限性。目前,国际银行业的发展趋势是采用按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综合考核银行的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按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克服了传统绩效考核中盈利目标未充分反映风险成本的缺陷,使银行的收益与风险直接挂钩、有机结合,体现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内在统一,实现了经营目标与绩效考核的统一。使用按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有利于在银行内部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从根本上改变银行忽视风险、盲目追求利润的经营方式,激励银行充分了解所承担的风险并自觉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这些风险,从而在审慎经营的前提下拓展业务、创造利润。

在按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中,目前被广泛接受和普遍使用的是按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Risk-Adjusted Return on Capital,RAROC)。按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是指经预期损失(Expected Loss,EL)和以经济资本(Capital at Risk,CaR)计量的非预期损失( Unexpected Loss,UL)调整后的收益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RAROC = (收益-预期损失)/ 经济资本(或非预期损失)

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如RAROC强调,银行承担风险是有成本的。在RAROC计算公式的分子项中,风险带来的预期损失被量化为当期成本,直接对当期盈利进行扣减,以此衡量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在分母项中,则以经济资本,或非预期损失代替传统ROE指标中的所有者权益,意即银行应为不可预计的风险提取相应的经济资本。整个公式衡量的是经济资本的使用效益。

目前,RAROC等按经风险调整的收益率已在国际先进银行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在其内部各个层面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单笔业务层面上,RAROC可用于衡量一笔业务的风险与收益是否匹配,为银行决定是否开展该笔业务以及如何进行定价提供依据。在资产组合层面上,银行在考虑单笔业务的风险和资产组合效应之后,可依据RAROC衡量资产组合的风险与收益是否匹配,及时对RAROC指标呈现明显不利变化趋势的资产组合进行处理,为效益更好的业务腾出空间。

在银行总体层面上,RAROC可用于目标设定、业务决策、资本配置和绩效考核等。高级管理层在确定银行能承担的总体风险水平,即风险偏好之后,计算银行需要的总体经济资本,以此评价自身的资本充足状况;将经济资本在各类风险、各个业务部门和各类业务之间进行分配(资本配置),以有效控制银行的总体风险,并通过分配经济资本优化资源配置;同时,将股东回报要求转化为对全行、各业务部门和各个业务线的经营目标,用于绩效考核,使银行实现在可承受风险水平之下的收益最大化,并最终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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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区产业企业分享期货运用实例

日前,大商所联合江苏省期货业协会共同举办了“苏企话期市”线上活动。活动通过“身边企业讲述身边故事”的方式,帮助江苏省实体企业更好地认识期货市场、了解期货衍生品在促进企业稳健经营中的作用,助力江苏省期货行业的发展,提升江苏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用好期货工具助力实体企业稳健发展

常州化工轻工材料总公司(下称常州化轻)是目前华东地区主流的能化类商品贸易商之一,近年来公司的规模和销售额在逐年增长。然而,令常州化轻聚烯烃总经理戴国洪感到焦虑是,眼下能化类产品竞争激烈,同期既要比价格又要比服务,同时又是微利甚至无利,但是这个价格的波动又特别剧烈。

“怎么在保持规模增长的同时,又能有效规避风险敞口或者控制在企业承受范围内,这对于企业发展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课题。”戴国洪说。

期货工具的出现,让戴国洪感受到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有效的避险方式,也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在产业链中的黏性,助力企业的业务发展。

“在没有期货工具之前,我们经销商的盈利模式都是低买高卖,一般现货价格越高风险越大。”戴国洪表示,一般价格在绝对高位时,经销商会消极拉货。但是有了期货工具之后,企业可以利用期货对冲手段来降低高位持仓的风险。“我们就敢于在商品价格高位去接盘上游产品,为上游化解库存压力,增加与上游合作的黏度。”

同样,对下游来讲,有时候有锁定远期采购订单这个需求。没有期货工具之前,下游逢低多买,尤其是看涨的时候,可能会出现贸易商与客户同时建库存的冲突。“有了期货工具之后,期货盘面提供了充足的流动性。对于客户的远期采购订单需求,我们可以通过买期套保来满足客户需求。”戴国洪如是说。

成立于1988年的江海粮油集团公司主要经营港口、物流中转、油脂加工、粮油仓储以及粮油贸易,在粮油经营中积极发挥着国有主渠道的作用。2019年公司粮油经营量27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60亿元,货物吞吐量完成了838万吨。公司从小到大,一步步成长起来,也得益于企业科学运用期货工具扩大经营,规避风险。

体量大、数量多是大宗商品重要的特点。以大豆为例,每船大豆载重量基本在6万多吨,油船相对较小,但也基本在1万到4万吨。任何价格的波动,都会影响到生产企业的经营。

事实上,在粮油经营过程中往往面临着多重风险。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除了宏观上的政治风险、政策风险,作为农作物,还涉及人力成本、生产资料以及核心技术进步等情况,包括不可预测的需求变化以及天气因素。

“现货企业追求的是持续稳定发展。如何控制风险,把风险降到最低,这需要粮油企业充分科学地运用期货工具进行风险分析、控制。可以通过上下游锁定购销以及期货套期保值套利,甚至是期权组合对持有的货物进行风险规避。”江海粮油集团副总经理何峰表示。

风险管理核心在于期现灵活结合

套期保值和基差点价这两种方式是企业运用期货最普遍的模式。通常企业为追求稳定经营和扩大经营,会采取套保策略。比如进口棕榈油,如果不套保,进口1万吨的风险尚能承受,但进口10万吨则有较大的风险。“通过按一定比例套保,哪怕10万吨甚至更多,企业都可以把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何峰说。

他介绍,企业做套保时需关注成本因素,包括商品进口和生产成本,还有在物流过程中流通费用、运杂费、仓储费、利息以及交易成本。粮油企业利润空间较窄,在套保过程中往往是通过基差来调节盈利。

“买入套保更多是防止价格进一步上涨增加生产成本,控制生产成本不确定性。企业可以在期货市场买入一定量的多头头寸,等合约即将到期时,要么交割要么期货转现货。比如饲料厂,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通过期货进行买入玉米、豆粕、油脂操作。”何峰如是说。

“卖出套保更多是防止生产商或进口商未来商品价格下跌,而在期货市场建立空头头寸,提前卖出一些期货,锁定销售价。”何峰举例说,2019年3月,某现货企业买了一船棕榈油,1.2万吨4月装船,当时价格为4226元/吨,买之后为防止到货价格下跌的风险,同时在期货P1905合约上卖出1200手,当时卖价为4430元/吨,这样就做了一个卖出套保。随着4月船期临近,货物到港现货开始转为期货交割,在交割地交割价格降到4180元/吨,加上当地交割升贴水,综合来看现货市场相当于亏损了192元/吨。但企业有期货合约卖出,通过期货平仓交割盈利240元/吨,期现合并之后,还有50多元/吨的盈利。通过此操作,企业既扩充了销售渠道,通过交割实现销售,又规避了货物价格下跌风险。

企业需建立完善的期货套保运作机制

企业对期货衍生品工具的成熟运用离不开自身建立的期货套保管理及运作机制。从常州化轻来看,在期货管理模式上,公司采用了整个敞口头寸管理的方式。“所谓的敞口头寸管理也就是现货敞口库存再加上期货敞口库存合并之后的头寸管理。结合公司每个业务部门每个月的实物贸易量的多少,以及这个部门刚性的购销计划,给每个部门定一个头寸范围。”戴国洪介绍说。

主动套保部分的比例管理,企业要服从敞口头寸管理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之内,在企业资金允许的条件下,只要认为品种基差合理,部门可以提出套保方案,或者我们自己直接进行基差库存套保。但是这部分基差库存套保是要严格按比例进行,一般规定在87%到100%之间,按照风险多少,自行去调节。”戴国洪说。

如何通过期现结合实现更好的效果?“首先要找出风险来源,有针对性的找准风险点。运用期货工具时要研究好策略,如何进行套保,在什么时段、什么点位、什么数量上进行套保,通过哪种方式进行风险对冲。”何峰表示,在整个套保过程中,企业要坚持科学对待,不要一成不变,争取更好的套保效果。在所有业务做好之后,企业要对风险和业务经营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优化方案,更加适应市场的变化。

本文源自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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