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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怎么计算(基金份额折算)

2023-04-16 18:41分类:波段操作 阅读:

财联社(记者 韩理 沈述红)讯,3月12日,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相关业务办理》(以下简称《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的通知。

此次发布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是在2020年6月2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办理指南》基础上修订的,而在此版本发布之后,原版本会同时废止。而此次修订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代码简称申请、上市等工作程序,优化业务办理流程。

在整个修订版中,与原版本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部分。

进一步明确基金建成命名规范

在修订前的版本中,并未对基金命名进行规范,而在修订后的版本中出现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两点:

1、基金简称原则上应参考基金名称,含义清晰、指向明确;简称中可增加对基金投资标的或投资风格的描述,相关描述应与实际投资相符、不存在歧义和误导,且基金管理人应对此提交说明文件(加盖公章),并对所申请的基金简称负责。

2、上交所上市基金正在使用或本所已分配的基金简称不重复分配,但已退市或已更名的基金,其原简称可再次使用。

取消《ETF业务数据交换工作备忘》

在修订后的版本中,上市申请材料中取消了《ETF业务数据交换工作备忘》,但是也要求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上市前完成测试。

在修订前的版本中,《ETF 业务数据交换工作备忘》出现在“提交上市业务申请”的第二项杀上市申请材料”一项中,而在修订之后,已经被修改成《ETF业务联系人表》。

调整基金发行、上市流程提交材料时间

在修订前的版本中,基金上市时间(T 日为上市首日)确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T-7 交易日前,通过基金业务专区中的“基金上市—>基金上市”提交上市业务申请。而在修订之后,上市时间(T 日为上市首日)确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T-5 交易日前提交上市业务申请。

上市时间被缩短。天相投顾高级研究员杨佳星对记者表示,这其实是深交所鼓励基金公司将产品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举措。同时也能丰富投资者的购买基金的渠道,不仅可以在场外购买,也可以在场内交易,提高基金本身的流动性。

明确ETF份额折算办理流程

较此前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理指南》,如今的《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中,明确了ETF份额折算的业务办理流程。

具体而言,在拟定《基金份额折算公告》时,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份额折算公告,并提交基金托管人、深圳结算发行人业务部,应在R-6 日前(R 日为权益登记日、折算基准日)。同时公告应包含权益登记日、除权日及折算比例(若折算比例已确定)等内容,并获得托管人确认函与深圳结算发行人业务部意见。

如该 ETF 为通过中登申赎的跨市场 ETF,则公告需包含暂停 R 日场外申赎内容, 由基金管理人通过设置场外 PCF 清单参数进行处理。

在发起《基金份额折算公告》信息披露流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在R-5 日前提交材料,并通过基金业务专区中的“基金信息披露—>基金临时报告—> 收益分配事项”,发起信息披露流程,收益分配类型选择“折算”,填写基金折算参数, 确保申请表单的权益登记日、除权日及折算比例(若折算比例已确定)等参数与公告内容、向深圳结算提交的申请一致;提交的材料包括:折算公告、托管人确认函、深圳结算发行人业务部意见。

而如果为 ETF 期权标的,基金管理人需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与深交所和深圳结算协商确定除权日,且期权行权日与行权日次一交易日不得作为份额折算的除权日;

另外,折算比例原则上应于刊登折算公告时确定,如有特殊情况未能确定,应在 R-1 日前确定,并于 R-1 日通过基金业务专区中的“基金信息披露—>基金临时报告—>收益分配事项”发起信息披露流程,收益分配类型选择“折算”,填写折算比例、权益登记日、除权日等参数,该信息在相关ETF产品权益登记日、折算基准日公告。经基金管理部核对后,基金管理人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公告。

在《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里,也规定了发起《基金份额折算结果公告》的信息披露流程。

首先,在ETF权益登记日、折算基准日,基金管理人应于 9:30 前正式将基金份额折算比例和折算方法的申请发送深圳结算发行人业务部。

而在ETF权益登记日、折算基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应通过基金业务专区中的“基金信息披露—>基金临时报告—> 基金折算/拆分”发起折算结果公告信息披露流程;提交的材料包括:基金折算结果公告、深圳结算发行人业务部意见。经基金管理部核对后,次日,基金管理人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公告。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2020年年底,我国已经终止了分级基金业务。由此,该《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也删除分级基金的相关业务办理流程与表述。

近期,有基民对小编表示,看到平安300(510390)的单位净值大涨322.89%,累计净值却无异动,这是为什么呢?

就此,小编询问了专业人士,一只新的ETF在成立后往往要进行份额折算,通常以折算日标的指数收盘价的千分之一作为ETF折算日的基金单位净值,在保证基金资产不变的前提下,基金份额同时做出相应调整。

那么,为什么ETF成立后要进行份额折算呢?

这首先要从ETF的特征说起,ETF有几个重要特征:一、紧密跟踪相关指数;二、可以用一篮子股票进行申购赎回(在达到一定申赎起点后);三、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也就是说,一些喜欢做指数趋势投资的参与者,可以利用ETF紧密跟踪指数的特点来进行操作;一些喜欢做套利的投资人,可以利用ETF一、二级市场的价格差异进行套利。

ETF进行份额折算后,基金净值与指数挂钩,使得投资者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ETF的表现,甚至直接从盘中指数的变化来估算ETF净值的变化,从而可以更方便地进行趋势投资或者一、二级市场的套利操作。

ETF份额折算,对投资人的权益没有实质性的影响。由于基金资产=单位净值×基金份额,基金原单位净值乘以一个系数与折算日指数收盘价的千分之一相等,同时,基金份额再除以同样系数得到折算后份额,基金资产不变。而通过折算,投资者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ETF的表现。

ETF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1.ETF份额折算的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逐步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要求,此过程为ETF建仓阶段。ETF建仓期不超过3个月。

基金建仓期结束后,为方便投资者跟踪基金份额净值变化,基金管理人通常会以某一选定日期作为基金份额折算日,以标的指数的1‰(或1%)作为份额净值,对原来的基金份额及其净值进行折算。

2.ETF份额折算的变更登记及原则

ETF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办理,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3.ETF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假设某ETF基金管理人确定了基金份额折算日(T日)。T日收市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X和基金份额总额Y.

T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为I,若以标的指数的l‰作为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则T日的目标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0,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折算比例=(X÷Y)÷(I×1/1000)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8位)

折算后的份额=原持有份额×折算比例

案例16-4

假设某投资者在某ETF基金募集期内认购了5000份ETF,基金份额折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3127000230.95元,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13057000份,当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为966.45元。

(1)折算比例=(3127000230.95÷3013057000)÷(966.45÷1000)=1.07384395

(2)该投资者折算后的基金份额=5000×1.07384395=5369.2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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