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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股票(002211宏达新材)

2023-07-17 03:32分类:均线 阅读:

2021年A股最大资金骗局“专网通信”系列案件近日又有新闻。A股上市公司宏达新材(002211)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被查明存在包括未按照规定披露实控人、2019年至2020年度报告虚增营收利润、2020年报未计提商誉减值三项违法违规事实。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股票索赔的吴立骏律师表示,针对宏达新材的股民维权案件已经进入司法起诉阶段,目前正在对接上海金融法院。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4月7日至2021年7月14日买入且2021年7月14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在追寻证券网或吴立骏律师微信小程序登记索赔。

证监会下达罚单

在股权转让失败后,宏达新材先后尝试卖壳分众传媒、永乐影视也没有顺利完成。在连续两次卖壳失败之后,伟伦投资又筹划起了转让股权事项,但在停牌筹划了大半个月之后,宏达新材控股股东伟伦投资筹划的转让公司股权事项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2017年1月21日,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股权转让事项因双方交易条件未能达成一致,因而伟伦投资决定终止该重大事项。

不过,也有资本行业人士指出,伴随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对上市公司来说再融资业务可能会受较大影响,对于正在拓展新业务的康隆达来说或是不利因素。

5月31日,宏达新材曾公布,全资子公司上海鸿翥、上海观峰经营的专网通信业务存在部分合同执行异常,对江苏弘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利民爆”)、中宏正益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宏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客户的部分应收账款存在逾期及回收不确定风险,损失最高超4亿元。

2021年8月,专网通信事件爆发,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公告显示控股孙公司易恒网际经营的电子通信设备业务存在部分合同执行异常的情况。

公司近年主要资产结构变化如下图:

2019年1月5日,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 宏达新材原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宏达新材股份122,100,000股(占总股本28.2328%)已过户至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鸿孜)名下,宏达新材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杨鑫。宏达新材《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杨鑫。隋田力与上海鸿孜的法定代表人杨鑫约定,由上海鸿孜代隋田力持有上述宏达新材股权,隋田力为宏达新材的实际控制人。宏达新材未按照规定真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构成虚假记载。

隋田力通过成为宏达新材的实际控制人,将自循环专网通信业务引入宏达新材。该业务由隋田力主导,通过产品拆解、组装,必要时通过贴片补充损耗,最终进入新一轮循环,产品实际未最终销售,无终端运用。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为自循环专网通信业务核心公司,执行资金池及产品拆解功能。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迈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业务通道公司,以资金过账和合同单据流转的方式参与自循环贸易,并收取1.5%-2%通道费。上述公司均受隋田力控制,为宏达新材的关联方。2019年度,宏达新材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24,654.98万元、成本21,683.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971.88万元,占宏达新材当期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8.93%;2020年度,宏达新材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48,900.38万元、成本38,555.6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0,344.75万元,占宏达新材当期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46.09%(占更正后利润总额的151.08%)。宏达新材上述行为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构成虚假记载。

2019年10月,宏达新材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时,管理层对未来的盈利预测仅基于上海观峰的贴片业务。从2020年开始,为掩盖商誉存在明显减值并完成对赌业绩,杨鑫提议并由隋田力决定,在上海观峰开展大规模的组装业务。宏达新材2020年末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除贴片业务外,还包含大量引入的组装业务,认定的资产组与商誉初始确认时认定的资产组(仅包含贴片业务)不一致,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八条规定,导致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利润7,58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107.05%(占更正后利润总额的110.70%)。宏达新材上述行为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构成虚假记载。

宏达新材隶属于,近三个月内,没有机构对其发表评级分析,关注度较低,请投资者谨慎处理。该股票受机构关注度很低,没有足够的研报支持评级,请投资者谨慎处理,可适当进行波段操作。

2019年,宏达新材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2.4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971.88万元,占当期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8.93%。2020年度,宏达新材通过专网通信业务合计虚增收入4.89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03亿元,占当期年报披露利润总额的146.09%(占更正后利润总额的151.08%)。

公开资料显示,宏达新材主要从事高温硅橡胶系列产品的研究、生产和销售,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3.08万户,较上期减少8.20%,符合条件的股民可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数到电子邮箱@163.com报名索赔。

此外,宏达新材2023年1月31日披露的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2年度盈利3500万元至5000万元,同比上升104.88%至106.98%,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5200万元至3700万元。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基于公司已经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认为事先告知书明确了“专网通信为不具商业实质的自循环业务”,对应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为虚增收入和利润,因此《关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项下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9000万元不再需要支付,由此增加公司利润9000万元。

格隆汇1月29日丨宏达新材(002211.SZ)公布,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4.7亿元-7亿元,上年同期为盈利5269.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600万元-21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亏损,主要来自于非经常性损益-68659.19万元,考虑所得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导致公司净利润减少67906.93万元。具体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已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小计3062.13万元。上述金额属非经常性损益,考虑所得税后,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9.87万元。另受专网通信业务影响,2021年公司子公司上海鸿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及销售基本处于停滞的状态,且与专网通信有关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陆续出现无法收回的坏账风险,相关存货无法变现。因此,公司出于谨慎性考虑,2021年前三季度已对收购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16597.06万元全额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上述金额属非经常性损益,考虑所得税后,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97.06万元。

2、公司基于子公司上海鸿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现状,依据审慎性原则,并参考其他涉及专网通信案件的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拟对专网通信类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充分计提减值损失,上述拟计提金额约5.8亿元。上述金额属非经常性损益,考虑所得税后,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亿元。

3、公司因收购子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时,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三年的业绩承诺。现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专网通信业务,生产、销售端业务基本停滞,公司预计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法完成业绩承诺,因此,公司拟在2021年度核销无需支付给原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剩余的收购款9000万元。上述金额属非经常性损益,考虑所得税后,预计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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